其實就社會整體來看,不管古今中外,為了社會的正常運行,詐騙是很少見的。但從個人面來看,你只要被騙過一次,無論大小,就會覺得詐騙無所不在—儘管實際上,詐騙還沒盛行到足以妨礙社會的運作;要達到經濟崩盤、通貨膨脹,那才是完全沒辦法運作的程度。
最常見的信任是來自於「人」,有時候則是根據「制度」。在傳統社會裡,因為你認識那個人,所以你相信他;如果是在陌生情況下,你不懂那個人,要相信他恐怕有點困難。
綜合各項前輩的研究成果,人際間的信任來源,具有以下11種:
一、外表:外型條件優秀者容易被信任
如果你不認識他,但他的外表長得好看,就比較容易被信任。這是心理學中的「暈輪效應」(halo effect),又稱「光環效應」。意思是我們對於他人的認知是來自於第一印象,從而去推論對方的其他特質。也因此長得好看,或者說有「眼緣」的對象,我們看著對方會戴上「肯定」的濾鏡,先給他一百分;反過來說,長得不合乎我們的喜好或具有不喜歡的部分,我們就會戴上「否定」的濾鏡。只要對方有一個不好的行為,就拿出那句名言:「我早就知道他不是好人!」
這也是為什麼商業代言都要找帥哥美女。可能有生理上的原因,也可能是自卑,覺得上帝把他造得那麼好,一定有其特別的理由,比較憧憬好看的人。或是帥哥美女一定在道德上或各方面都很傑出,即使未必是事實。就像問路時,如果有一個帥哥和一個比較不帥的,你傾向於問哪一個?如果兩個人給的答案不一樣,你會比較相信誰?
二、個性魅力:卡里斯馬(charisma)
有的人特別具有領袖氣質,英文叫charisma。有的人則是很好相處,也很樂於助人,有點像工具人,在某些情況下你會相信他,覺得他會替人服務,比如幫買飲料,也不會懷疑他會在飲料裡面吐口水。
三、血緣
這就是前面提到的「認識」,一個人最認識的就是有血緣關係的人們,而且普遍相信親人不會騙自己,因此血緣的詐騙反而更容易成立。有時是親人被別人騙,比如別人騙他投資什麼,他就拉你進來說我們只要湊足100萬,獲利可以到500萬之類的情況。
四、親友(介紹)
這跟第3點有點關聯。親人或同學朋友間往往是間接詐騙,先透過一個人,然後再去找其他人,像是撒網捕魚,比如傳銷或拉保險很多都用這種方法。我們常遇到這種情況,通常都是親友說誰誰剛去了新公司上班啊,麻煩你支持一下,保個什麼險,一年只要繳3千塊,總共5年之類的。這種事情我投保過,許多朋友也投保過,後來都不了了之。
五、家庭出身
這是一種對階級的崇拜,覺得上層階級出身的人,教育好,資源豐富,他什麼都有,不可能會騙你。之前有一部影集《創造安娜》(Inventing Anna),女主角安娜說自己是歐洲貴族出身,生活方式、言談舉止都表現出貴族出身的模樣,人家就信了。這是假冒身分的騙徒常見的手法之一。
安娜的手法之一就是刷卡不過時,一再要求店家再試,最後由朋友代刷自己的信用卡,之後她再也不提這件事。這樣她就省了一筆錢。而她的朋友因為相信她是富裕人家,不會真的沒錢,因此被騙。我也遇過類似的事,前一陣子有個朋友請我吃飯,我們談得非常好,最後他說他要買單,結果信用卡都刷不過。我說我在《創造安娜》看過這個劇情,那人尷尬一笑。當然,最後是我付錢。不過因為是好朋友,後來他找時間回請,還送了一些禮物。
六、教育背景
一般人都有當教授的或名校出身的不會說謊的印象。還有,坊間也有以國際名校的名字當作招牌的,比如哈佛診所、哈佛親子什麼的,哈佛也不是以這些領域出名,但它就是個象徵,畢竟「哈佛廣場」聽起來跟「水源廣場」就差很多。還有之前藝人被踢爆自稱哈佛畢業,結果其實是進修部之類的。臺大也有在職學分班,但一講出「臺大」,大家就會覺得:哇,好了不起!
七、職業歷程
這跟第6種也很接近,只是名頭換成國內幾十幾百強或是知名跨國大企業,甚至是矽谷、華爾街這種耳聞但一般人較難接觸到的特定職業地點,都是一種光環。
八、宗教信仰
詐騙在沒被揭穿以前,就是要贏得信任。職業、宗教都是贏得信任最好的方式,因為出於共同信念,比如他跟你是教友,你總覺得他怎麼會騙人呢?特別是相信同一個獎善罰惡的神的人,難道連神都敢騙?
九、政治立場
這是比如臥底去了解敵方陣營,像漢娜.鄂蘭寫的《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裡的艾希曼,他後來供稱自己當初是從納粹臥底加入猶太人團體,還認真讀了猶太人的書,讓他在猶太人之間可信度很高。同志出賣同志,好像也不是新鮮事,所以才會有「有這樣的同志,誰還需要敵人」的感嘆!
十、經濟狀況
我們通常覺得有錢人不會騙人,因為他已經那麼有錢了,幹嘛騙人?但那些大企業的詐騙案,比如美國的安隆案就是在會計上作假帳。世界上那麼多大公司,那麼多會計系統和監督,這種案例並不多,但也可見再嚴密的系統都會有漏洞。
十一、興趣:興趣相同或類似容易被信任
我們會有種概念:參加同一個社團的人,不會是壞人啦!或是有人在網路上說恐怖情人的判斷標準,第一個是虐待動物。那如果他跟你一起參加愛護動物的團體或在愛貓團體當志工,你就覺得他不是壞人啊!
反過來說,詐騙者也可以利用大家認為愛護小動物的人應該比較有愛心,來欺騙不知情的人。興趣相同容易產生信任,卻也有人濫用這種信任。
個人層面的信任因素也包括愛情。有人在愛情裡有更強烈的信賴,但如果對方心懷不軌,自然可能造成詐騙的機會,這是矛盾之處。比如「出租愛情」算不算騙?情感公司賣你的是情感服務,可以出租男女朋友。但付出的情感程度是有限度的,而且讓你明白知道那是假的。你可以享受那3個小時付費的結果,在那之後就不能要求什麼。這種明知有界限,跟你對於真實愛情的那種無限期待,哪一個比較好呢?
作者簡介_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名譽教授 孫中興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博士,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名譽教授,曾開設臺大最熱門選修課「愛情社會學」,受各界好評,引發廣泛討論。研究專長為社會學理論、知識社會學、科學社會學、歷史社會學及詐騙社會學,結合社會學理論方法與生活化的經驗,風格幽默活潑。
本文摘自三采出版《詐騙社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