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綠能供給需求正成長,卻出現「無電可賣、無電可買」現象,面對大環境改變及民怨,政府「穿著衣服改衣服」有效嗎?
台灣綠能最新裝置容量、發電量雙雙創高,為何有綠電需求的企業仍告急買不到綠電?
背後關鍵,和現行綠電交易市場的失衡有關。據台電去年統計,九成綠電總發電量被台電以躉購費率收購,只有一成投入綠電民間交易市場。市場上的綠電,當中的九九.二%被大企業收購,且絕大多數掌握在「護國神山」台積電手上;中小企業只能分到剩餘的○.八%。
簡言之,每發出一千度綠電,九百度由台電收購;剩下到民間市場的一百度綠電,當中逾九十九度被台積電等大企業買下,最後,所有中小企業分不到一度,這就是綠電交易市場的現況。
台灣綠電市場嚴重失衡,中華經濟研究院外聘研究員王京明點明,「無電可賣、無電可買,就是因最初設計的綠電憑證機制未考量到市場。」
電力並無灰、綠顏色之分,「綠電憑證」是用以證明其來自再生能源的「身分證」,每一千度綠電搭配一張憑證。國際普遍把綠電交易模式分「電證合一」及「電證分離」兩大類。
「電證合一」是將綠電及綠電憑證綑綁出售。「電證分離」,則將綠電及綠證分別處理,發電戶將綠電輸入到電網後,把自己用不到的綠證投入綠電交易市場,如股票般快速流通、自由競價。而取得綠證的企業雖未實際取得綠電,但也可以綠證作為其減碳效果的佐證,有助達到全球再生能源倡議RE一○○及淨零碳排等減碳目標。
中小企業需求未被滿足
鬆綁「電證分離」 條件不足
問題來了,台灣當年獨步全球採「雙軌制」,綠電業者只能投入電證合一的直轉供市場,交易模式是用電企業簽訂綠電購售合約(CPPA),再將電力及憑證一併交給用電戶。但轉供售綠電的方式,一般發電規模較大,且只能電證合一。雖無規定電證合一不能賣給中小企業,惟一般企業與發電業者基於財務考量,不會這樣運作,導致只需少量綠電、綠證的中小企業需求無法被滿足,這是困境一。
另一方面,政府機關,以及為節約電費、滿足減碳設置綠能的企業,可使用自發的綠電,自己用不到的綠證可投入自發自用市場,透過自由競價可讓中小企業買到平價綠證。但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數據,去年自發自用的綠證僅六○四○張,只占全年綠證張數的○.五%,供不應求的情形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