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1點,新北市板橋區新埔捷運站發生一起死亡悲劇。一台冷氣突然從17樓墜落,當場砸死正在等公車的21歲黃姓政大女學生,肇事的31歲李姓工人事後遭警帶回偵訊,隨後移送到新北地檢署複訊,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法務部8/4協助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轄區新北地檢署將於8月底開會審議,預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新北地檢署週二(8/30)下午開會審議,因女大生確係因犯罪行為而死亡,犯罪事實明確,決定補償家屬新台幣180萬元。
法務部指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新北分會於7月21訪視死者家屬,除了給予家屬身心關懷與支持,也給予必要法律協助,週五(8/3)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2023年2月經總統公布修正,就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制度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並加速、簡化審議流程;根據三讀條文規定,遺屬補償金為新台幣180萬元,將由犯保協會新北分會審議後,由新北地檢署撥款,預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
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四章第57條,各類犯罪被害補償金之金額如下:
一、遺屬補償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
二、重傷補償金:新臺幣八十萬元至一百六十萬元。
三、性侵害補償金:新臺幣十萬元至四十萬元。
四、境外補償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是當被害事件發生後,常因加害人貧困、家境狀況不明或是不知去向,讓被害人得不到應有賠償,對被害人不公平。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被害人生活,催生出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
回顧整起事件
李姓工人認:不熟流程、未鎖好螺絲
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新埔站2號出口,7/20下午1點多,當時出口約有15位民眾正在等公車,而這台冷氣不偏不倚砸中其中一位21歲女大生;據《TVBS新聞網》報導,補教物理教師李鋒說明,這台從17樓墜落的室外機,經過重力加速度,相當於11頭100公斤的大象重壓在人身上,導致該名女大生頭部重創、雙腳骨折,當處失去呼吸心跳、送醫不治。
為什麼會發生這起離譜的意外?負責安裝冷氣的31歲李姓工人向警方供稱,當時以為已經安裝固定好了,因此鬆手,沒想到冷氣整台直接從17樓墜落掉下去;肇事後被帶回警局偵訊,他坦言自16歲就當學徒的他,並未取得相關證照,但是對於安裝「分離式」冷氣相當熟練。
不料事發當天要安裝的是「窗型直立式」冷氣,他因為不熟悉只能硬著頭皮上工,過程中還頻頻打電話詢問同事,沒想到最後疑似因為安裝錯漏,導致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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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工人最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勞檢處也分別針對李姓工人開罰30萬元及承攬商6萬元。
勞檢處說明,工人在安裝冷氣時未能符合安全作業規定,依職安法處30萬元罰鍰,而承攬商「金耀冷凍空調有限公司」因人手不足,將安裝作業交由李姓工人承攬,卻未落實危害風險告知責任,因此處6萬元罰鍰。針對整起事故,李姓工人所屬的冷氣空調公司拒絕回應,並且關閉公司臉書專頁。
至於裝冷氣的住戶是否也會有連帶責任?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林俊峰說,李姓工人與裝冷氣的王姓住戶是承攬關係,李男為承攬人,王女為定作人,依據民法,兩人不是長期的雇傭關係,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除非案發時王女有上前幫李一把,或王女要工人隨便裝就好,王女才可能要負過失致死罪責與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