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樂陞科技前董事長許金龍製造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有意收購樂陞的假象,事後破局導致投資人損失,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周三(9/20)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判他10年徒刑定讞。許金龍目前以2億元交保,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最高法院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原文刊載於2023/8/3,更新時間為2023/9/20)
樂陞科技前董事長許金龍製造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有意收購樂陞的假象,事後併購案破局,坑殺2萬名投資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團體訴訟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許金龍應賠償54億餘元,可上訴。
法院判許金龍賠償54億餘元,其中52.9億元分別與百尺竿頭公司、負責人樫埜由昭、樂陞前顧問林宗翰、中國世紀華通總裁王佶、VBL公司負責人鄭鵬基、股市作手楊博智等人負部分連帶責任;許金龍另就內線交易部分,應單獨賠償1億餘元。
再者,樂陞前獨董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樂陞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前財務長謝東波、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康和綜合證券免賠。
許金龍為讓樂陞科技股價不墜,2016年5月與樫埜由昭、王佶共謀,由樫埜由昭對外稱出資20%,創造百尺竿頭公司有意公開收購樂陞假象。投資人誤信公開收購方為日商,而非陸資,進而大量買股,但最終沒有完成公開收購交割,樂陞股票大跌。
刑事部分,更一審認為許金龍使投資人誤以為百尺竿頭公司資力充分,嚴重破壞證券投資市場秩序,去年11月依證券交易法8項犯行判10年徒刑,併科罰金6千萬元,沒收12億餘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投保中心2016年替近2萬名投資人向百尺竿頭公司、樫埜由昭、百尺竿頭關係企業也是樂陞大股東的「Mega Cloud」等,提告求償46億餘元,因百尺竿頭公司等被告審理期間均未到庭,台北地院2017年全額判准,全案確定。
投保中心2017年間另向樂陞、許金龍及董監事、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等人求償逾39.59億元,當時是歷年來求償金額第三高;法院審理期間,訴訟對象、金額不斷擴充,被告增加百尺竿頭公司、樫埜由昭、王佶、楊博智、鄭鵬基、會計師事務所和證券公司等。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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