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每年由監察院院長遴派兩名監察委員為人權會委員,並由全體委員互推一人擔任副主任委員。
擔任人權會主任委員的陳菊指出,週二(8/1)遴派蔡崇義委員及浦忠成委員為新任委員,任期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經全體委員互推,由蔡崇義委員擔任新任副主任委員。
陳菊表示,人權會成為「國家的良心、弱勢的依靠」已納為中程策略計畫的願景,人權會將持續推動中程策略計畫所列人權事項,逐步達成促進人權發展,增進社會自由平等的計畫目標。
依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每年由監察院院長遴派兩名監察委員為人權會委員,並由全體委員互推一人擔任副主任委員。今日推選由蔡崇義委員擔任副主任委員,蔡副主任委員長期關注司法人權及弱勢族群權利保障,擔任30餘年法官的經驗,具備豐厚的法律專業知能,將與人權會一同完備相關法律制度。
另一位遴派委員浦忠成為台灣原民住族鄒族人,曾參與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促進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的傳承,保障原住民族權利。適逢人權會今年發表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獨立評估意見,並於明年與人權會委員一同參與國際審查。
陳菊感謝王前副主任委員榮璋、蘇麗瓊委員及賴振昌委員過去一年為人權會所付出的專業與辛勞。
▲陳菊致贈象徵擁抱人權精神的「擁抱杯」予卸任委員蘇麗瓊委員及賴振昌委員。
王榮璋委員擔任副主任委員期間,帶領同仁完成「國家人權委員會監督各人權公約結論性意見之落實作業規範」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陳情申訴案件立案派查原則」等相關重要作業規範,為人權會建立制度及基礎。並每周定期主持召開人權陳情申訴案件批辦小組,逐案審閱各陳情申訴案件。王前副主任委員也與人權會委員及幕僚一同研擬2023-2026中程策略計畫,從擬定議題、凝聚委員共識到對外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召開多次會議,過程十分不易。
蘇麗瓊委員除了督導人權會撰擬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及辦理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系統性訪查案外,更隨陳菊主委率團前往法德兩國進行國際交流,並代表人權會以鑑定機關身分出席之憲法法庭「祭祀公業派下員性別平等案」。
賴振昌委員以其商學專業,主持人權會台灣移工與人權專業論壇「企業永續發展與移工人權保障」場次,也代表人權會出席憲法法庭「搜索律師事務所案」,提出具有國際人權觀點的鑑定意見;並參與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校友會所開設之「海德堡線上會談」,分享台灣民主經驗與人權現況。
人權會於成立屆滿3周年之際,公布2023-2026中程策略計畫。人權會蒐集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五大主題類別、參考英國、澳洲、韓國等國家人權機構之中程策略計畫或未來計畫、各國際人權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行政院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等,並彙整民間團體、諮詢顧問意見,召開多次全體委員會議,在評估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擇選需優先處理之人權事項,聚焦4大策略包括優化本會運作效能、監測及促進處境不利群體之人權、監督及推廣人權教育、積極參與國際人權合作網絡等,共21項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