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埔捷運站,7/20下午1點一台冷氣突然從17樓墜落,當場砸死正在等公車的21歲政大女學生,肇事工人被帶回警局調查,隨後移送到新北地檢署複訊,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不過,新北市工務局勘查後指出原因坦言「無從裁罰」,勞檢處則提出不同看法,直指最高將對施工單位處最高30萬元罰鍰。
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新埔站2號出口,7/20下午1點多,李姓工人正在17樓民宅安裝窗型冷氣,疑似安裝不全、螺絲未鎖緊,導致重約30公斤的冷氣室外機從高處墜落。
當時出口約有15位民眾正在等公車,而這台冷氣不偏不倚砸中其中一位政大生;據《TVBS新聞網》報導,補教物理教師李鋒說明,這台從17樓墜落的室外機,經過重力加速度,相當於11頭100公斤的大象重壓在人身上,導致該名女大生頭部重創、雙腳骨折,當處失去呼吸心跳、送醫不治。
除了肇事的李姓工人,也一度傳出這棟大樓有住戶爆料,管委會有「空調主機及其管線不得架設於大樓外牆上」規定,屋主遭質疑有違規安裝疑慮。
▲冷氣工人疑在冷氣尚未安裝完全時鬆手,導致重達30公斤的冷氣機墜落砸死人。(圖片來源:新北市勞檢局)
不過新北市府工務局勘查後表示,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要限制住戶在外牆變更構造或設鐵鋁窗等行為,必須擬定社區規約或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向公家機關完成報備才具效力。
該社區於2013年就有報備規約,且沒有訂定「不得安裝冷氣主機」規定,至於「冷氣機不得架設大樓外牆」規定,是2015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決議修正條文後報備區公所,但允許「可裝在內凹花台」。
工務局說明,這次冷氣機墜落事件就是申請裝在內凹花台,加上也有經管委會同意才進行施工,因此沒有違反規約,也無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市府無從裁罰。
▲冷氣工人疑在冷氣尚未安裝完全時鬆手,導致重達30公斤的冷氣機墜落砸死人。(圖片來源:新北市勞檢局)
而新北市勞檢處副處長陳兆年表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規定,「雇主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應予以固定。」
施工單位在安裝過程中,疑似未保持冷氣機的牢穩,造成冷氣機飛落,砸死下方民眾。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涉及違反《職安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此外,本事故亦涉及過失致死刑責,勞檢處將配合司法機關偵辦需要,提供相關調查資料,協助追究施工單位的違法責任。
勞檢處呼籲,夏季為冷氣機安裝的旺季,提醒施工單位應依「冷氣裝修安全作業指引」規定,施工前預先檢視搬運區域環境、清空搬運路線障礙物,並將冷氣機以適當措施固定,避免此類意外再次發生。勞檢處亦將於7-9月執行冷氣安裝專案檢查,督促提醒業者落實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