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所將於八月正式揭牌,股市已湧現一波碳權熱,但碳交易相關機制尚未完備,除了碳權國際認證把關機制須趕快確立,與歐盟CBAM相關的碳費子法訂定也要加快腳步。
「碳金融是能源供應穩定和多樣性目標的關鍵之一,我們將成立碳交易平台,有助與國際合作,達成減碳目標!」今年四月在美國商會晚宴上,總統蔡英文宣示台灣將成立自主的碳交易平台,歷經多個月的醞釀,在各界期盼下,台灣碳權交易所將在八月七日揭牌。
隨著今年初《氣候變遷因應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二○五○淨零排放目標,也確立國內碳費徵收、碳權交易的法源依據。
台灣碳定價目前採「雙軌制」,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說明,第一軌是「強制性碳費」,預計二四年上路,初步要求年碳排放量達二.五萬噸的二八七家碳排大戶繳交碳費,若碳費徵收對象採取自主減碳計畫且達指定目標,可適用優惠費率。業者繳交的碳費,出口可抵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受管制的高碳排產品,須取得憑證才可輸入歐盟。若業者已在生產地支付符合標準的碳定價,即可抵銷憑證費用。
第二軌則是「自願性減量」,適用其餘非碳費徵收對象,包括各式中小企業,屬於自願性碳交易市場。企業可以透過「額外的」自主減碳,像是造林、碳捕捉等減碳行為,向驗證機構申請取得碳權,在未來的碳權交易所進行買賣。具有碳中和需求的企業,可以藉此達成目標,但自願性碳權交易不能用於法定義務,如抵免歐盟CBAM費用。
股市碳權熱 恐是誤會一場?
在國內碳費尚未課徵前,碳權交易所先行問世,由台灣證券交易所和行政院國發基金出資成立,總公司設在高雄、資訊中心坐落台北,採北高雙營運方式。營運項目包含三大項,初期會以碳諮詢、宣導為主,再來是國外碳權買賣,待環保署《氣候法》相關子法出爐後,再實施國內碳權交易。
然而,在碳權交易所即將揭牌之際,股市已掀起一波「碳權概念股」狂潮,不少業者教戰如何「點碳成金」,不只被立委質疑藉機炒作,專家也認為,外界恐是誤解碳權概念,事實上,碳權交易仍有不少問題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