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卻讓「行人三寶」不減反增?6/30起被戲稱為是「行人帝王條款」的交通新法上路後,馬路上出現部分行人刻意站在路中發呆、自拍或者是闖紅燈等行為,讓駕駛人相當頭痛且影響交通。
但依新法,汽機車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將吃下6000元的罰單,反觀行人若違規卻只挨罰500元,遭痛批開罰「不符比例原則」;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針對違規行人之罰鍰,未來將研擬提高。
6/30起,汽機車行經路口搶快未禮讓行人,一旦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且未維持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也就是大約斑馬線3條枕木紋的距離,就會被開罰,開罰金額從原本的3600元加重至6000元。
但近期新法上路後,行人違規情形反而變多,有的刻意站在馬路中發呆、自拍,有的甚至擅闖紅燈,駕駛人為了避讓緊急剎車,卻也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影響用路安全。
據道安統計數據,行人事故死亡部分「不減反增」,交通部分析,很多是行人本身違規,例如闖紅燈、過馬路低頭滑手機導致,依據現行規定,會針對違規事項開罰,例如闖紅燈開罰500元、低頭滑手機誤闖車道、造成交通阻礙者則開罰300元。
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交通部新法立意良善卻「不食人間煙火」,駕駛未禮讓行人被罰6000元,行人闖紅燈釀禍卻只要罰500元「不符比例原則」。且行人違規導致出車禍,汽機車、行人雙方都得開罰且有肇責,讓駕駛人相當不滿。
交通部長王國材7/11受訪表示,近來到各地視察,發現汽機車停讓行人已經有很大效果,嚴格執法是希望短期內建立停讓文化。
至於行人違規闖紅燈,未來會修法提高現行500元罰則,但牽涉處罰條例修改,交通部會到立法院進行討論。
高雄岡山分局警方曾提醒,所謂行人「帝王條款」生效的前提,必須是行人依規正常穿越斑馬線,無闖紅燈、無故停留等舉止,若因此遭到車輛撞擊,那麼駕駛人必須負全責。
如果是因行人未遵守上述規定,導致影響用路安全、出車禍,那麼行人也必須負擔部分肇責,請民眾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