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爭產官司並拿到判決書,郵局卻不給領出遺產?一名老父過世後,家中5名子女因遺產分配不攏,而上法院打官司請求分配遺產,官司好不容易落幕,其中一兄長持確定判決請求提領父親部分存款時,郵局卻以金額不符為由,婉拒讓他領錢,郵局這樣做合法嗎?
據悉,譚父於2017年4月過世,生前在郵局留下一筆約590萬元的遺產,由於譚家兄弟姊妹無法和平協議遺產分割,經法院判決,最終每人各繼承五分之一。
好不容易官司落幕後,譚姓男子拿著法院判決書和確定證明書前往郵局,欲領取按比例屬於他那一份的遺產時,郵局卻拒絕讓他提款,郵局人員表示存款餘額為僅有377萬餘元,和判決書上金額590萬餘元不同,所以拒絕他領取,避免日後紛爭。
後經查詢歷史交易清單才發現,譚男的姊姊曾在父親過世後先領出35萬元,接著自行指定用父親帳戶扣繳遺產稅,因而又遭國稅局強制執行197萬元,這才發現餘額落差原因。
由於郵局拒絕讓譚姓男子提款,他憤而提告,認為自己既然身為被繼承人,便可繼承分配,故向郵局提告請求分配377萬餘元的五分之一、即75萬餘元。
中華郵政則主張,譚姓男子所持的判決書帳戶餘額與存戶的實際金額有落差,婉拒提款只是善盡金融機構「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而非故意延遲給付,拒絕譚男提領沒有問題,也可避免日後產生紛爭。
對此,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譚父往生後由5名子女繼承與郵局之間成立消費寄託契約,先前經由法院確定判決,譚男取得存款的五分之一權利,目前他的父親在郵局內還有存款377萬元餘元,郵局就必須就五分之一給付譚男,判中華郵政敗訴,應如數准他領取75萬42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