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6/9與余正煌達成和解,林智堅承諾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此外,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蕭雄淋律師、胡中瑋律師也還原雙方的調解過程,其中說明論文案一事起因於,指導老師陳明通教授的共同指導行為,以及當時政治環境的紛擾,造成兩位學生彼此的傷害,並無存在抄襲一事,因此不會針對論文案的部分向余道歉。
聲明全文如下:
本案經承台北地院林珏琅庭長進行調解,我方先行發言表達立場,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係因論文案造成林余雙方及其家屬生活之影響,為避免後續彼此官司纏訟,進而產生社會以及司法資源的浪費,同意與余正煌進行調解。林市長也在調解庭上明確表達,論文案一事起因於,指導老師陳明通教授的共同指導行為,以及當時政治環境的紛擾,造成兩位學生彼此的傷害,並無存在抄襲一事,因此不會針對論文案的部分向余道歉。
本次調解庭雙方律師曾達成共識,為保護林余兩人之隱私,相關調解庭上的細節將不對外透露。唯因有媒體人在網路上公開宣稱探得調解庭上之互動,多家媒體轉述,其捏造之內容與事實多有出入,因此身為林前市長本案之委任律師,特此對外澄清說明。
調解庭開始之時,雙方開場陳述,林前市長與律師共同出席,唯余先生之部分為委任律師代表。後續在庭長的協調與陪同下,余先生與林前市長兩人面對面針對調解方案進行溝通,此過程並無兩造律師介入。林前市長在面對余先生時,並無媒體人轉述所謂「換名片」、「握手」之動作,庭上之發言也與事實不符,雙方和平溝通針對過去這段期間因媒體報導以及網路評論等造成的誤會與嫌隙,發表各自想法,也取得共識。
我方在調解庭上除提出論文相關事證,證明林前市長論文之原創,同時也明確指出若調解無法成立,未來針對相關證據,我方迫於無奈只能進而提出誣告罪、侵害著作權等告訴。因此在調解達成後,對外的共同聲明中,林前市長是因論文造成的社會紛擾而道歉;而因當時媒體追問下,林前市長評論余生提告之行為「不厚道」,這項發言乃係當時政治環境的紛擾所使然,林前市長感受到林庭長積極促成雙方協商之用心,願讓步表示此言「不恰當」。林前市長和余也在庭長多次溝通下,兩人確認不對論文內容本體多做發言,所以亦無媒體報導所謂針對抄襲之行為道歉之事實。
另,林前市長表達願意向論文案造成社會的紛擾,邀請余共同聯名捐款給公益團體,表達對於社會大眾的心意,也期待撫平相關紛擾。在余生不同意共同聯名後,林前市長依舊表達願意捐款給余指定之具公信力的公益團體,因此也無媒體報導此捐款係「賠償」一事。
本案調解筆錄上也詳實記載,余撤回所有因論文案對於林前市長之告訴,林前市長也承諾放棄對他方一切民、刑事追訴的權利,兩人彼此皆表達和解之誠意,期盼有心人士停止相關臆測或不實說法,讓此事儘速落幕,雙方都可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