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詞家范中芬日前提告歌手陶喆違反著作權法進行改編,沒想到意外挖出已離婚21年的前夫、金曲製作人王治平,背後多次偽造她的簽名進行簽約將她的詞授權。
王治平稱確有此事,但忘記為何冒名簽署的發生經過,聲稱一切是為了前妻好,也有將版稅匯進她戶頭;不過調查後發現,權利金收取的戶頭為王治平個人銀行帳戶,加上王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最終被判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2017年起知名作詞家范中芬,開始在網路上發現自己寫的詞遭人使用,陸續控告知名歌手陶喆及其他創作人違反著作權法,不料對方都聲稱是其前夫、金曲製作人王治平授權同意改編,最終獲得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而范中芬也進一步調查中華著作權協會網站中,22首作品填有自己的名字,本想向該網站申請會員,才發現早已被註冊會員,但除了名字外,住處、身分證字號、電話等個資,以及收取權利金的戶頭通通都是王治平的,這才讓范中芬驚覺事情大條,原來王治平在未獲得她本人授權的情形下,多次偽造她的簽名簽約並收取權利金。
范中芬表示,婚後曾與王治平合作,她負責填詞、王負責寫曲,最後再由王治平將歌曲拿給唱片公司。但是范中芬強調,從未授權王治平在台幫她簽約,而對於在台已經簽約的部分,王治平也從未和她提起。
離婚6年後冒名簽約 前妻控:他從不覺得自己犯法
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范中芬、王治平2022年離婚,然而2008年王治平明知未獲得授權的形情下,在「音樂著作著作財產權管理契約」上偽造范中芬簽名、填入自己的相關個資,接著再以管理契約,向中華著作權協會申請會員。
已移民美國的范中芬表示,自己只有唱片的案子才會返台,她控訴當時從中華著作權協會提供的資料中,王治平在授權書上偽造她的簽名,印章也非她平時的個人習慣用印。
之所以事發到2022年才對王治平提告,范中芬解釋是因為她對其他人已經提起侵權訴訟,過程中才發覺王治平冒名授權一事,才會在其他案件不起訴後,向王治平提起自訴「因為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犯法!」
坦言確有此事卻忘了「為何幫簽名」 王治平:我是為她好
王治平坦言的確有在契約上冒名簽署一事,但他辯稱為何會幫忙簽名以及怎麼發生「沒有印象」,王治平強調他一向秉持「為當事人好的心情做事」,況且以他的為人一定會跟范中芬講,而且版權費都會寄到范中芬戶頭。
說為她好「錢全匯進自己戶頭」 否認犯行、態度差遭判刑
經合議庭調查後發現,在申請加入中華著作權協會的申請書上,收取權利金的戶頭是王治平的銀行帳戶,並非他口中「版權費都會寄到范中芬戶頭」的情形。
加上2人離婚多年也未同居,很難想像在未經告知的情形下,范中芬會同意授權王治平代簽,進一步同意將權利金匯進他的帳戶。
合議庭因此不採信王治平的說詞,也認為王不僅未獲得范的原諒,更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偽造文書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