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詐欺案件,發現某銀行林姓女行員也是詐團成員,不但洩漏銀行內部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做交戰守則,來利用職權在櫃檯與其他成員裡應外合,導致300多名被害人損失近3.5億元,全案今天依詐欺取財罪、洗錢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起訴朱女及林女為首的詐團成員共22人。
桃園地檢署表示,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與檢察官李佩宣日前偵辦一詐欺集團時,發現有銀行員遭集團吸收,擴大指揮偵辦,才鎖定朱姓女行員涉案,並於去年12月20日搜索。
檢方指出,此次查獲的詐團成員共有22人,組織分工細密且規模龐大,旗下成員分有負責轉匯贓款的「水房」、管理金融帳戶的「控房」、自願提供銀行帳戶的「車主」及境外架設假投資網站的電信機房,林女則操作虛擬貨幣買賣洗錢。
更特別的是,此次發現朱姓女行員與詐團成員裡應外合,直接在銀行櫃檯從事不法。
檢方表示,朱女身為銀行行員,熟悉銀行風險控管機制,她是先將銀行內、外部確認客戶身分程序的問答洩漏給詐騙集團,製作交戰守則訓練「車主」應答,方便綁定大筆金額轉帳及調高額度。
另外,她也利用過號處理方式,規避銀行叫號排序管理制度,直接在櫃台替車主辦理調高額度及辦理約定帳戶等業務,讓大筆贓款能夠迅速流通。
檢察官表示,詐騙集團竟能滲透銀行吸收行員,手法極為罕見,更嚴重破壞金融監管機制,短短2個月就有300多人受騙,損失金額近3.5億元,且尚有多名被害人及金流待清查。
偵訊時,林女雖然坦承部分犯行,但她已非第一次從事詐騙,此次更擔任管理集團的首腦,無視政府一再宣示掃蕩詐團決心,因此檢察官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而朱女利用銀行專業知識及職權,協助詐團洗錢,增加警方辦案的困難度,造成詐團主要成員逍遙法外,也建請量處適當之行。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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