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現政府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警政署積及維護路口安全,規劃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警政署表示,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
警政署表示,2023年1至3月各警察機關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件計3萬0717件,較去年同期1萬2893件增加1萬7824件(+138%),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仍待加強。
警政署指出,為改善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修法完成,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
警政署強調,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警方攔查外,也會採科技執法,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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