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周二(4/25)發布消息,去年8月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准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針對楊智淵無辜被捕,民進黨曾譴責中國無人權法治觀念,以人身自由作為政治勒索工具,只會激起台灣人的反感與憤怒。
央視去年8月10日報導,楊智淵長期受台獨思想毒害。2006年,楊就讀中學期間即開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2008年,楊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民進黨選中重點培植,任命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成為台獨勢力重要成員。
2011年,楊參與組建台灣民族黨,積極策畫實施一系列台獨分裂活動,推動「公投建國」。2019年,楊出任該黨副主席代理主席黨務後,變本加厲,高調推行「急獨」路線,大肆鼓噪台獨立場。
同年,楊應陳水扁邀請,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法委員,並在選舉中大肆宣揚「謀獨拒統」,極力煽動兩岸對立。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楊高調串聯分裂勢力為港獨站台,鼓動「多獨合流」,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根據大陸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開展偵查。
央視更早之前報導,8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
央視報導指楊智淵是1990年1月21日出生,台中人,楊智淵長期鼓吹台獨理念,夥同他人成立台獨非法組織台灣民族黨,以「推動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目標,大肆鼓噪「公投建國」,高調推行「急獨」路線,策畫實施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
楊智淵8月3日遭溫州市國安局指控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去年8月14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證實,該案依法展開偵查,辦案部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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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蓮表示,中國追究台獨頑固分子的刑事責任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將採取刑事懲處措施,依法嚴懲不貸,依法終身追責。
至於楊智淵案當時的調查進度,朱鳳蓮表示,去年8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8月4日辦案部門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8月5日已依法通知他的家屬。
去年8月26日央視專門製作一期節目,邀請中國兩名法律學者,解讀溫州市國家安全機關行使司法管轄權的法律依據、楊智淵將面臨的法律後果、台獨分子在境外進行台獨分裂活動,中國如何實施管轄等議題。這也是楊智淵案曝光以來,官媒首次系統性的論述。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表示,楊智淵在台灣主打要搞台獨,可以說是台獨頑固分子,要把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他一系列的行為,確實在台獨問題上表現的非常頑固,而且組黨、「公投建國」等一些行為也是非常激烈。所以按說性質非常嚴重,他的行為完全構成刑法中的「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表示,中國的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維護祖國的統一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職責。
同時反分裂國家法和國家安全法也都明確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履行法律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文授權自中時新聞網,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