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中生之死,引爆群眾怒火,也讓師長對學生的新霸凌形態受到關注,當學校裡可靠的「大人」,成了群體霸凌的加害者,學生如何求援自保?
校園霸凌通報量逐年攀升,成案率卻連年創低,被制度漏接的霸凌黑數,遠比你想像得多!
「一名學校老師,一個月內傳送八十多部影片到LINE群組,嘲笑學生跳舞的樣子。另一名老師長期體罰學生,破壞同儕人際關係,讓孩子在校孤立無援,身心受創……。」這些令人痛心的情節,來自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經手的真實案例。
無論是公然羞辱,或造成學生身心傷害,這些不當且惡意的行徑,已構成多數人對校園霸凌的認定。但回到教育現場,實際將上述事件通報校方,得到的調查結果,卻讓人大感意外,兩案都不符合「霸凌」定義。
今年二月,台中豐原高中一名學生輕生,事後家長在曾芳苑陪同下出面,聲聲控訴孩子如何遭七名師長集體霸凌,被迫走上絕路,引發全台對校園霸凌的高度注目。然而,除了待調查的事件真相,急需釐清的還有在現行通報機制下,潛藏多少看不見的霸凌黑數。
「師對生」成案難度偏高
攤開教育部統計,近五年校園霸凌通報數量連年攀升,自二○一八年共五六二件,上升到去年達一九四二件;但通報確認成案的比率卻不增反減,從三○%逐年下滑,到去年僅剩十一.四%,相當於每通報九案,只有一案被認定為霸凌。
近年教職人員對學生的霸凌逐漸受到重視,教育部自二○年起,將「師對生」的霸凌通報獨立統計。不過,細看數字,當年通報五十八件,成案數掛零;二一年通報二五○件,僅十四件成立,占五.六%;去年通報三四一件,僅二十一件成立,占六.二%,比起「生對生」霸凌,成案難度明顯更高。
影響霸凌成案率的關鍵,不外乎兩大因素,一是校園霸凌如何界定,依循的標準是否明確?二是霸凌與否由誰判定,調查過程是否公正?從近年屢刷新低的成案率,不難看出,現行通報機制存在缺失,有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