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洋保護區」,長期以來都如學者邵廣昭所言,如同「紙上公園」,今年上任的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知道——是時候改變了。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受訪的前一天,立法委員莊瑞雄、蔡易餘舉辦了一場記者會,主題是「打擊體育黃牛」,然而,這場記者會最後卻未聚焦「體育黃牛」。記者會上,非政府組織(NGO)「綠色和平」這次扮演「衝組」,半路殺入場,要求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莊瑞雄回答,「幾月幾日可以排審《海洋保育法》?」接著,舉起了寫有「三讀《海保法》NOW」的布條。
二○一九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明定政府要在兩年內完成基於生態系統為基礎的保育法令。過去台灣的「海洋保護區」,主管機關散亂,管理不善,若《海保法》能出爐,就有機會重新盤整保護區亂象,打造有效率的研究、管理和執法基礎。
部會、環團、產業有待協調
「我們會努力讓它過」
舉例來說,《海保法》將確定「海洋庇護區」的分層管理,明定庇護區原則上劃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和「永續利用區」,提供海洋生物和資源多元保護,也能讓「海洋保護區」設置的目的和規範標準化。
然而,目前《海保法》「行政院版草案」尚未送出,也代表跨部會溝通以及標的團體的溝通尚未完成。談起《海保法》和海洋保護區,管碧玲說:「這個法要非常深度的社會溝通——什麼暫時不能納入、環團接受與否;如果納入的話,產業又能不能接受?」
她表示,各版本草案目前仍有「九大爭點」必須克服,管碧玲忍不住苦笑:「以前我是立委,現在(成為主委)比較能諒解法案卡住的原因。以我跟執政團隊的關係,都還會有人來說:『管媽,拜託這先不要啦,再討論。』」但她也明確說:「我們會努力讓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