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高中近日爆校園霸凌事件,當事學生最後走上絕路。
有別於校園霸凌常見的「生對生」樣態,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當學生遇到「師對生」的霸凌狀況,因帶頭的已是可代表校方的主任甚至校長,因此導致原本處理霸凌的體系形同失能。
馮喬蘭也透露,人本通會接獲申訴的霸凌案例,在「生對生」部分通常是因校方漠視不處理或是處理不當,常見樣態包括排擠、語言攻擊、搗蛋、取綽號等;在「師對生」部分,則包含老師對學生的言語辱罵、糾眾排擠、不當隔絕等。
至於該怎因應「師對生」霸凌案件,馮喬蘭認為,通常一般來說會先在體系內找地方政府教育局,但萬一教育局與學校同一夥,也會丟回給學校處理。
此時若能有個超越學校、教育局的申訴管道或機制就相當重要;針對「師對生」霸凌案件的教職員,若循教評會的「不適任教師」機制應可處理。
豐原高中傳師對生霸凌 主任送教評會、校長與主任教官等7人調職
近日傳出豐原高中霸凌事件,一名高二男學生因不堪師長集體長期霸凌、誣陷、針對、辱罵,甚至逼迫該生轉學或退學,導致該生承受極大壓力,最終走上絕路。台中市教育局決定將校長、主任教官等7人調離現職,另學務主任將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是否停聘。
對於此案,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協同多名市議員、人本教育基金會及該學生家長召開記者會揭露案件始末,多名立委包括民進黨立委賴品妤、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等,也陸續發文直接點名豐原高中,並譴責涉案教職員、要求嚴懲。
「師對生」霸凌處理尷尬 立委點出案中校長角色矛盾之處
賴品妤也點出現行體制的矛盾之處,包括依《教師法》規定,因該校主任具教師身分,因此在調查期間若教評會通過可暫時停聘接受調查,但校長則不然,且在本案中,還被中市府以「專心接受調查」為名包裝「借調」至教育局。
賴品妤也表示,將此案當事人借調到要調查自己的單位上班,如何使人信服公正性,且類似狀況長期發生,各縣市皆時有所聞,例如2022年新北市也有國中校長霸凌學生情事,事後被教育局輕輕放下。
朝野立委提案修「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盼使任用、解聘機制與《教師法》一致
因此,賴品妤表示已提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草案,要讓教育人員任用消極資格、解聘機制等,和《教師法》能一致。
此外,包括立委萬美玲、伍麗華、民眾黨團、何欣純等,也均對此有所提案。
霸凌案帶頭者屬校方 致既有霸凌處理體系失能
對於此案的處理機制,馮喬蘭表示,此案帶頭的都已是學務主任甚至是校方,此時有個超越學校的申訴管道與機制就很重要,因處理申訴的人就是主任、校長。
但此案例校長與主任已將學生視為盯緊的對象,所以這個體系已經失能。
馮喬蘭接著說,此案演變成要由教育體系外的人才能處理,若交給地方政府教育局,教育局也會轉給學校,此案處理的困難之處,在於這體系無法為這孩子做些什麼,最後仍要找民間團體求助,這是目前制度較為缺乏的部分。
人本:除既有霸凌申訴機制 應有超越學校、教育局管道
馮喬蘭坦言,就目前制度上,若學校失能,如此案問題出在校方而非個別教師,若找教育局處理,但萬一教育局與學校同一夥,就會導致無處可申訴。
她認為,除透過教育局或市府專線求助外,也應思考如何讓民間團體可以有機制提供不同角度的協助,
「生對生」霸凌由校方處理 「師對生」或可循「不適任教師」機制
馮喬蘭透露,人本接到的霸凌申訴案,就「生對生」,通常是因校方漠視不處理或處理不當,此類行為樣態包括一群人排擠一個人、語言攻擊、搗蛋、取綽號;至於「師對生」,就包含言語辱罵,糾眾排擠、歧視、將向學生不到排絕於團體之外等。
馮喬蘭認為,處理校園的霸凌案件是很詭譎的事,因霸凌要有「針對性」,原有機制處理者通常是教師,而案件能否成立又是另一個問題,但在許多「師對生」的不當行為上,若透過既有的通報處理機制處理時,往往都會不成立。
馮喬蘭解釋,因為校方可能會說這是師對生的管教行為,與霸凌的樣態不一樣,或是說此狀況乃「偶一為之」,沒構成霸凌的「持續」與「強度」,因此當有師對生的霸凌案件被通報後,最後霸凌案件因此不成立,變成結案,因此她建議此類案件應循召開教評會「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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