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來為了減輕警力負擔,在全台多處地區改用科技執法來抓交通違規,盼能減少事故發生,不過,卻爆出了大烏龍!
有民眾的轎車日前因故找吊車運載,卻遭到科技執法開單,讓該民眾相當憤怒,更質疑「都沒有經過人的篩選嗎?」直呼太擾民。對此,蘆洲警方回應了。
據悉,這名車主在2月2日上午因車輛拋錨找來拖吊業者協助拖運到汽修廠,當天上午10時14分左右,拖吊車行經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65巷口上關渡橋前,拖吊車變換車道時,因違規跨越雙白線,被路口科技執法儀器拍到。
然而,弔詭的是,2月17日該名車主卻收到一張「變換車道不依標線指示」的600元罰單,明明駕駛車輛的是托運車司機,收到罰單的卻是被拋錨車主,讓他氣得上傳罰單照片,並寫下「超白癡的科技執法!」「罰單竟然是開給上面被托運的車輛?除了電腦拍照之外,都沒有經過人的篩選嗎?」
這起事件曝光後立刻引發熱議,不少人回應「製單的員警都沒在看嗎」、「制單的最後過程沒有人工檢視嗎?」、「都坐拖車了,還來罰單」、「科技擾民」。
對此蘆洲警方坦承疏失,回應「因科技執法設備誤框成拖車載運之拋錨車輛錯致舉發錯誤,已主動將罰單撤銷」;蘆洲分局表示,未來也將加強教育及落實審核機制,並請儀器業者強化辨識功能,避免舉發錯誤再次發生。
警方也呼籲,民眾如遇舉發錯誤罰單,可循申訴管道申訴申請撤銷罰單。
如何申訴罰單?流程一表看:
根據LawPlayer網站整理,罰單申訴分為「網路申訴」與「應到案處所申訴」兩個方式,需要準備的文件有以下幾種:違規罰單正本或掃描本、單據後方照片正本或影本採證照片(正本或掃描檔),陳訴書(內容包括:單號、車號、理由、姓名、相關連絡方式),若非處分當事人,需另檢附委任書,提交申訴後約 30 至 45 天後會收到書面的公文函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