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檢舉經手七股工業區開發租售管理案時,操縱散播得標廠商信用不利消息,再要求廠商拿錢擺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今天凌晨經檢方複訊後,認他涉犯貪汙罪嫌重大且逃亡、滅證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南檢調單位昨天搜索陳的辦公室及住處等6個處所,查扣30萬元現金,其中10萬元和一張工程公司名片放在牛皮紙袋內,專案小組人員昨晚將他帶回台南市調查處詢問,陳也請律師陪同,直至深夜12時43分才移送至台南地檢署複訊。
台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市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同法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天凌晨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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