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涉嫌在八大標案中向業者收賄,12日再開準備程序庭,涉案廠商為取得8000多萬的標案,向徐行賄200萬;但他出庭時,卻聲稱只是「過年收紅包」,還說沒受專業訓練,不懂採購更無權左右公司採購處。此話一出,讓法官當庭笑出來。
起訴書內容指,王姓廠商為取得中油十二蒸餾工場換熱器標案,向徐漢請託,盼能加快採購時程;徐也透過職務,商請中油台北採購處陳姓處長,該案也順利由王所屬公司得標。
為答謝徐漢,王男農曆年前,將200萬元裝在水果禮盒內,到煉製事業部宿舍區執行長招待所外圓環,親送給徐。
徐漢出庭時,不僅否認收賄,還說沒印象王男提過希望加快採購案速度,只是大林廠4件採購已延宕許久,才藉北上開會的時機,向總公司台北採購處反應。
但法官質疑,徐漢握有簽核標案評選委員、學者名單的權力,應有權能藉機向廠商圖利並協助取得標案。
面對指控,徐漢當下感到委屈,還說自己沒受過專業訓練「對採購不熟」,也不了解相關法規,是後來律師告訴他,才知有這個職責。法官聽聞,在法庭內忍不住笑出來,還說「都當到執行長了」。
徐漢雖坦承有收受王男的200萬元,但否認這筆錢是賄款,更強調,不清楚水果禮盒,只記得是過年前後有收到錢,還困惑「是不是過年包紅包給我?」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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