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放車輛不僅阻礙交通,甚至會危害用路人安全!根據統計,台中市去(2021)年一整年的交通罰單收入達23億元,而光是違規停車就占了將近5億元,顯見違停現象有多常見,但也引發不少民怨;有違停車主抱怨「像我們如果直接拖吊就會,火氣很大,有先警告的話,至少有一個空間。」對此,台中市政府通過草案,將拖吊規定改為「先警示、再拖車」,盼給違停車主一個緩衝時間。
台中市去(2021)年交通違規罰鍰收入約22億9300萬,其中違規停車共4億6800萬元、占20%,拖吊違停移置保管費用共1262萬元。
在過去,台中市處理違規停放車輛,不必鳴笛警示也不須廣播,一發現違規直接拖走,引發車主抱怨連連,根據《華視新聞》報導,有車主受訪時表示,「如果臨停幾分鐘以內,還有鳴笛讓我們有機會,可以把車子開走,這樣就不會造成大家的困擾」,「就是像我們如果直接拖吊就會,火氣很大,如果有先警告的話,至少有一個空間。」
沒有先警示再拖車,引來不少民怨,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長胡功信表示,「議員接收到許多民眾的聲音,(指政府)在跟民眾搶錢」,市府也為此想出因應對策,通過「台中市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草案。
未來執行人員執行車輛移置作業時,必須先播放警語或警示音預警提醒讓民眾可以有緩衝時間,若未見車主出現再拖車,「從直接拖車改為警示後再拖」。
但因目前台中市內的拖吊車還沒有齊全的鳴笛設備,草案目前剛過,接下來會跟警局研議後,購買警示音設備或是要播放的警示語,這過程需要一段時間安排,預計最快今年底或明(2023)年上半年上路執行,台中市府強調,未來警察看到違停汽機車,不會直接拖,而是先警示再拖車。
不過,在台中市推出草案、實施之前,彰化縣早在2012年就已施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違規停車拖吊時,應於拖吊車輛現場鳴警報器1至3聲,確認車主未在場,始可拖吊。」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有警方表示,拖吊車到現場後,即會全程錄影、錄音,因此不會產生糾紛。
此外,彰化縣拖吊竟還另有獨創的「佛系拖吊法」,意即在車輛被拖吊起來時,甚至在拖吊到拖吊場半途,駕駛人趕到攔車,警方都會在安全情況下放車,只告發違規停車,不收取拖吊費及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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