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大房仲龍頭信義房屋控訴,競爭對手永慶房屋長年透過旗下公司《好房網》抹黑攻擊,刊登包括「消費者怒訴信義房屋『賣騙、買也騙』!房子遭疑賤賣,半年差價高達45%」等17篇新聞及影音(6則影音、11則文章),並大量投放廣告,企圖打擊信義房屋的品牌與商譽;對此,信義房屋在2021年委任律師一狀告上法院,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如今結果出爐。
信義房屋聲請指出,好房網公司代表人林淑貞為永慶房屋代表人孫慶餘的配偶,兩間公司實為關係企業,但好房網在報導中,從未揭露與永慶房屋間的利害關係,偽裝為捍衛消費者權益,僅報導真相的中立媒體,但實則為永慶房屋以不公平競爭的負面行銷手法打擊競爭對手的傳聲筒,計畫性散布信義房屋為「詐騙消費者的黑心房仲」等不實與錯誤訊息,嚴重侵害信義房屋名譽權。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書中指出,好房公司於網路經營《好房網》,林淑貞為好房公司代表人,亦是永慶房屋代表人孫慶餘的配偶,曾於108年12月3日前擔任永慶房屋法人董事指定代表人,好房公司之監察人於105年1月15日前同事擔任永慶房屋之監察人,相對人之登記地址為同址上下樓層。
此外,信義房屋提出數據統計,好房網自2015年至2021年間針對信義房屋及永慶房屋褒貶的報導篇數及比例相當懸殊,且從未報導任何永慶房屋的負面消息,又好房網自2021年度至今所刊登房仲品牌有關新聞報導,有高達9成是針對永慶房產集團的正面報導,其餘約1成為信義房屋的負面報導。
從此可明顯看出好房網與自我標榜的中立媒體形象矛盾,以中立新聞報導之名,偽裝為捍衛消費者權益,實為永慶房屋以不公平競爭的負面行銷手法打擊信義房屋的傳聲筒,進行在消費者心中形塑「信義房屋為黑心仲介」的污名化行動,信義房屋指出,這樣的作為是長期有計劃、有系統的結構性抹黑同業的行為,對產業已經造成嚴重的傷害,且明顯違反公平交易的原則。
信義房屋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法院裁定聲請獲准
據裁定書內容顯示,110年到111年6月29日期間,針對信義房屋的負面新聞高達32則,卻僅1則正面報導,法院認為好房網「確有為永慶房屋打擊競爭對手即聲請人(信義房屋)為主要目的,且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能合理容忍範圍之嫌」。
裁定書說明,好房公司「對聲請人(信義房屋)之商譽確有造成負面刻板印象、營業利益受有重大損失等之難以回復侵害,並可能有害於維護公平競爭市場正當秩序之公益」。
此外,永慶房屋從2021年5月到2022年2月,在雙北地區掛了120面以上抹黑信義房屋的廣告看板,並且在其所經營的《好房網》以及臉書廣告、GOOGLE關鍵字廣告、多媒體廣告等,針對信義房屋的負面新聞投放廣告,一年花費即高達數百萬元,規模十分龐大。
信義房屋請求,法院在判決確定之前,先同意信義房屋以現金做為擔保,對好房網進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禁止永慶房屋和好房網購買關於「信義房屋」的關鍵字廣告、禁止好房網公司以在網頁嵌入超連結等方式,散布不利信義房屋等文章及影片的網頁連結,另要求好房網刊登或發布關於信義房屋的文章、影片、音頻及其他形式內容時,應於內容開始處附加「好房公司/好房網的董事長暨股東林淑貞與永慶房屋的董事長暨股東孫慶餘乃夫妻關係」的利害關係揭露說明。
對此,台北地院裁定指出,認定永慶房屋對好房網確實具有實質影響力,而永慶房屋的手法與好房網刊登信義房屋負面新聞十分雷同,已造成信義房屋商譽及營業利益受損等難以回復侵害,且可能有害於維護公平競爭市場正當秩序的公益,上述證明就實體訴訟來看,信義房屋提告好房網的訴訟「尚非無勝訴可能」,因此裁定聲請獲准。
台北地院裁定,信義房屋可以以165萬元作為擔保,禁止好房網自己或利用他人以於網頁嵌入超連結或其他公眾周知之方式,散佈文章及影片網頁連結。
好房網聲明
1、針對消費者提供受害之報導,好房網係依循新聞倫理之分際,為消費者提供之訊息加以求證報導,秉持媒體為民監督並揭露受害之事實,好房網為民喉舌,卻被迫拋棄第四權,無異如同寒蟬效應,扼殺消費者知情權利。
2、本公司為獨立經營之媒體業,相關報導皆已盡查證與平衡之義務,不容他人刻意造謠抹黑,刻意模糊焦點。
3、為實現居住正義與維護消費者知情權,本公司將提出抗告,持續捍衛消費者知的權利。
永慶房屋回應
1、本次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並未准許信義房屋任何針對永慶房屋之請求。
2、針對信義房屋向法院請求禁止永慶房屋購買關鍵字廣告,然購買關鍵字廣告為合理之商業行為亦符合公平交易法之規範,且亦非法院所禁止,信義房屋透過訴訟手段禁止合理商業行為,實屬無理。
3、消費者權益屬公益範疇,也是房仲業應有的核心價值。本公司將持續秉持此核心價值,促進產業向上提升。敬告信義房屋面對消費者權益,勿再模糊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