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竟然有松鼠!一名女乘客於8/16早上在板南線忠孝新生站月台候車時,竟遭寵物松鼠爬上身,咬傷右腳後膝處。原來是有乘客攜帶裝有寵物松鼠的籠子搭乘捷運,上車時因受到擠壓,籠子縫隙變寬,松鼠趁機「越獄」,引發其他乘客騷動,幸好飼主及時抓回,遭咬傷的女乘客就醫後也無大礙,並未提告。
北捷表示,本案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未裝於獸籠或其他容器內之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處1500元罰鍰。
警方調查,原來是松鼠飼主從忠孝新生站搭乘捷運,因人潮眾多,裝松鼠寵物箱遭到擠壓變形縫隙變大,松鼠「越獄」從籠子鑽出來,在月台上趴趴走,咬傷乘客。
而飼主在列車行駛後才發現松鼠不見了,立刻回去尋找,順利將松鼠抓回,這才知道自己的松鼠咬傷乘客。遭到咬傷女子就醫後並無大礙,飼主對自己未妥善看管好寵物的行為深感抱歉,遭咬傷的女乘客也沒有追究後續責任。
北市捷運警察隊呼籲,乘客乘坐大眾運輸工具時,飼主帶寵物上車,必須遵照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如攜帶寵物進入站區或車廂內,務必確認裝載器具是否完固,如果寵物不慎逃逸,造成乘客受傷,可能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2000元以下罰鍰」、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以及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依照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提醒飼主勿因一時疏忽,造成旅客恐慌,並吃上刑民事官司,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