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人權委員會主辦的2022環境權與公民參與論壇,今年以《環境永續 人權無距》為題,並請到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胡斯公約遵守委員會前主席Jonas Ebbesson線上參與,分享國際經驗。Jonas Ebbesson表示,就算遇到疫情或經濟衰退,各國對人權的支持也不應打折。
在今(8/25)日的論壇中,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先分享,民間催促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的時間長達近20年之久,歷任總統陳水扁、馬英九與蔡英文執政時期,終於在2020年8月1日成立。
不過,在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時還是有風風雨雨,因為各界對該委員會應該設立在哪個機構下,又或者應該要是一個獨立機構看法不一。事實上,根據巴黎原則,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實行職責無須懷疑,後來的妥協結果是將該委員會設在監察院之下,陳菊對此表示:「如果再吵設在哪裡這個議題很可惜,我不認為這是那麼重要的事,每次都這樣討論、爭論,真的很可惜。」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照片來源:今周攝影團隊)
陳菊也進一步指出,不管如何,委員會就是要落實憲法以及人權公約對人民權利的保障,而政府的施政更要有人權觀念,且人權指的不只有人生自由,還包含良好、健康、安全的環境。「如公約所說,保護環境是人類福祉的關鍵,也是享受各種基本人權的關鍵,我們有權生活在健康的環境中,更有責任保護環境好好交給下一代。」陳菊這樣補充。
她也以過往曾擔任高雄市長的經驗來分享,指出近幾年極端氣候愈來愈嚴重,要如何落實永續環境迫在眉睫,經濟成長不該是國家發展的唯一目標,更應該兼顧民主、人權與環境。
徹查石油管線、整治愛河 高雄成功改善高汙染環境
高雄過去曾是個重汙染城市,陳菊形容:「台北的地底下都是捷運,高雄的地底下幾乎都是石化管線。」高雄如何推進城市轉型,擺脫高污染、重工業城市的形象,是相當重要的事。
「高雄透過產業轉型,尤其是後勁中油五輕廠關廠,還有地下石油管線徹底清查管理,加上整治愛河與嚴重汙染的後勁溪,復育中都濕地、興建低碳自行車道,這些舉措都讓高雄變得適合居住。」陳菊認為,從高雄經驗來看,改善與改良沒有想像中困難。
緊接在陳菊的分享之後,Jonas Ebbesson則在連線的演說中說明保障環境事務參與權的重要性。對於為何要保障環境事務參與權,Jonas Ebbesson分析此舉能促進對環境保護法規的尊重,也能改善環境法規落實,「如果可以積極參與、了解環境資訊並善用補救措施,便可以改善環境決策的落實與品質,因為大眾能更了解背後的意義。」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湖斯公約遵守委員會前主席Jonas Ebbesson。(照片來源:今周攝影團隊)
此外,Jonas Ebbesson說明,公民參與權能加強民眾對行政單位的監管與透明度,更可達到監督行政機關、減少貪腐的效果,且可促進與調整現有的人權概念,讓政策實踐起來更符合當今的環境。「讓民眾參與決策過程能強化決策正當性,因為就算對結果不滿意,也會因為有參與而認同其公平、公正的過程,當然,這跟透明度也有關,可以加強大家對政府的信任。」Jonas Ebbesson這樣解釋。
Jonas Ebbesson也分析,儘管包括《奧爾胡斯公約》與《里約宣言》在內的公約,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對國際人權法規有重大影響,像是在里約宣言後,東、西歐與聯合國進行談判,當時在東歐、高加索與中亞地區,正經歷民主轉型,《奧爾胡斯公約》被視為是促進環境民主與法治的手段,「《奧爾胡斯公約》背後的想法是希望能制定有法律拘束力、參與權的國際最低標準。」
促進環境民主與法治 《奧爾胡斯公約》成國際最低標準
Jonas Ebbesson進一步解釋,目前約有50個國家參與並簽署《奧爾胡斯公約》,締約國每三、四年都要召開一次大會,確保每個締約國都遵守公約對環境事務參與權的幾項支柱,包括:資訊近用、公眾參與決策、司法近用、不歧視、不受騷擾/迫害或懲罰等原則。
在資訊近用的部分,指的是公眾有權利近用政府持有的環境資訊,不需要解釋緣由,就算以國家安全或個人資訊隱私為理由進行限制,也應該讓公眾能挑戰這些限制。
此外,任何的活動、方案、決策,在早期就要開放資訊讓公眾參與、發表意見與評論,且這些聲音都應被納入考量,Jonas Ebbesson解釋:「不是說每個人都有否決權可以拒絕決策,而是每個人的聲音都該被納入考量。」
同等重要的是,公民參與權不能受到種族、性別等,就算住在不同國家,也可以對該國環境提出關切之意。
疫情衝擊、經濟疲軟、決策效率 不該成為拒絕公民參與的藉口
若締約國不遵守公約,公眾可以提出申訴。Jonas Ebbesson分享,在過去20年來,大約有200件申訴案,其中,有愈來愈多氣候變遷相關訴訟是針對政府提出的,因為解決氣候變遷問題迫在眉梢,多數政府覺得要確保公眾參與太曠日廢時,但Jonas Ebbesson認為,在建立基礎設施的時候,像是核電廠,一蓋就是10、20年的事情,花幾年時間確保政策完善程度,絕對符合比例原則,「要確保永續發展是需要時間的」。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議題是,近期因為疫情、經濟衰退的關係,遵守委員會接到一些國家公眾申訴,政府以疫情為由限制資訊近用,這對Jonas Ebbesson來說是無法接受的事。
他以哈薩克為例指出,哈薩克曾來找過遵守委員會,說明為了避免疫情擴散,想用線上的方式讓公眾參與,當時委員會回應:「沒有禁止採用這樣的科技,但締約方還是要遵守最低標準。」也就是說對遵守委員會來說,沒有任何藉口可以拿來限制公眾參與。
至於台灣因為特殊狀況(不被國際認定為國家)無法簽訂《奧爾胡斯公約》,Jonas Ebbesson建議仍可以各項公約內容為參考來訂立國內法規,或是將其內容納入國內法;此外,遵守委員會的發現或建議,也可能適用於台灣的環境,相當具有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