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兵役到底要不要延長,國防部始終表示仍在研議中,不過在8/18行政院公報中,一份役男「體位區分標準第二條附件修正」草案,預告了役男們的免役條件會變得更嚴格,尤其是身高155~157公分的人未來也必須服役;另外,對於各項疾病,國防部也增列不少必須符合的免疫標準。
原定155~157公分役男,不列入包括常備役、替代役服役的範圍,但新規定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者納入替代役體位範圍」。
為何會修法?國防部解釋,為因應現今作戰型態改變,經內政部役政署統計民國96~100年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原因,並無因BMI值直接因素致訓練損傷停役的個案,建議修正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以維兵役公平。
按照國防部公告的草案與現行規定對照表,役男BMI值也將恢復到民國96年各體位標準,例如現行規定172公分的役男,免役體位是48.6以下、免役則是93.4以上;替代役體位是48.7~50.1、91.9~93.3;常備役體位是50.2~91.8。
恢復成民國96年各體位標準後,172公分的役男免役體位為44.2以下、103.7以上、替代役體位44.3~48.6、94.9~103.6,常備役體位則為48.7~94.8。替代役體位則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
對於像是心律不整、冠狀動派病、甲狀腺機能過低、貧血或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膝關節損傷、椎間盤突出症、視力、妥瑞氏症等病症,也都調整為較嚴格的檢驗規定。
如心臟冠狀脈疾病患者,必須出示心導管冠狀動脈電腦斷層血管攝影等證明;原先診斷為妥瑞氏症即免役,如今則改為「經治療6個月以上,仍持續呈現症狀者」,且須由精神科或神經內科專科醫師診斷,並提供6個月以上完整病歷;至於關節炎病變,則需合併患部腫脹、疼痛及熱感,才能達到免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