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鰻魚飯名店肥前屋老闆町田世文,指控安泰商業銀行林姓理專、陳姓女襄理盜用他的印鑑章交易基金,造成相關損失共5097萬餘元。町田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銀行與陳、林連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町田無法舉證印鑑章遭盜蓋,判他敗訴;町田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無理而駁回。
肥前屋位在北市七條通內,採日本3、40年代的復古布置,菜色除了招牌鰻魚飯外,鹽烤透抽、烤鰻肝、蛋卷也相當有名。
町田世文表示,自己是日本人,只會說一些台語,固定每星期二至安泰商銀長安東路分行結算相關貨款,因陳姓女襄理表示可協助他填寫、用印等匯款作業,他2014年8月起每周二,多次將印鑑章、肥前屋公司大小章共3枚交由陳女辦理。
町田指控陳女自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10日止,未經他同意或授權,擅自把印鑑章交給林姓理專交易基金。町田世文認為財產權遭侵害,分行也沒有相關管理機制,要求兩名員工和銀行賠償5097萬元。
北院審理時,分行張姓經理證稱町田世文是銀行重要的客戶,大家都知道他投資基金,每個理專約負責200個客戶,沒有人反應過林有問題。張說,他曾聽町田說過:「賺錢講一次就好,不用常常講」,北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相佐證,認為林與陳女並未盜用印鑑章。
高院調查,町田世文曾控告林、陳女偽造私文書和背信罪,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町田提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去年2月駁回確定;町田接著又向北院聲請交付審判,北院去年5月12日裁定駁回。高院認為由此可見,兩名員工沒有盜蓋印章交易。
林姓理專表示,他都是依照町田的指示下單交易,兩人熟識,町田聲稱長達1年9月沒發現有多筆未經授權的交易,違反經驗法則。陳姓女襄理也表示,她的職權不包括基金招攬、銷售,且有爭議的交易紀錄還出現在她休假之時,可見有誤會。安泰銀行則稱「盜用印章」非員工執行職務行為,不應負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
高院認為町田世文所提的證據無法認定交易異常、造成損失,一審判他敗訴並無不當,駁回上訴。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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