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全面禁售電子煙、細支菸,但朝野立委對此尚未有共識。學者認為,提高菸稅捐「以價制量」,才是最有效降低青少年吸菸比率的措施。
為保護兒少及青年健康權,行政院今年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但在5月4日社福衛環委員會首次審查會上,朝野立委對行政院版草案中「禁售細支菸」,以及「禁止類菸品(電子煙)但開放加熱菸納管」等條文有不同意見;學者則認為,提高菸稅捐「以價制量」,才能最有效降低青少年吸菸比率。
- 加熱菸、電子煙:加熱菸成分為菸草,透過充電加熱器來產生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氣霧;電子煙則透過電子霧化器,注入有機化合物丙二醇、甘油與香精調製成的煙油(尼古丁可加可不加),再加熱煙油產生可吸入的蒸氣。
《菸害防制法》上一次大修已是2007年、新制2009年上路,台灣18歲以上人口吸菸率由2008年的21.9%,降為2020年的13.1%。今年,衛福部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再度翻修《菸害防制法》,重點包括將合法吸菸年齡調整為20歲、全面禁售電子煙與加味菸、納管加熱菸、擴大室內外公共場所禁菸範圍,並禁止業者販賣低於18公克的輕量菸品。
若依行政院版草案,新法上路後,電子煙無論是否含尼古丁都不能公開販售,但以菸草為主成分的加熱菸,在新法中屬「新類型菸品」,業者可在申請健康風險評估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通過後,製造、輸入、販售。
消費權益vs公共利益的競爭
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解釋,新版《菸害防制法》「禁電子煙、開放加熱菸」的立法理由是基於「產品原料」原則,加熱菸與紙菸皆以菸草為原料,同列為菸品納管;類菸品(電子煙)並非以菸草為原料,因此全面禁止。
但衛福部的解釋無法獲民間團體認同,「電子煙自救協會」主張,全然禁止電子煙、加味菸是剝奪使用者選擇權,應將所有新興菸品納管,透過健康風險評估淘汰劣質品,才是為民眾健康把關。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則主張應一併禁止加熱菸品,理由是跨國菸商已推出「以加熱菸之名、內藏電子煙之實」的多功能新型菸品,只禁其一將等同變相「全部開放」。
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郭斐然則分析,加熱菸雖是以菸草為原料,但其中確定含有汞、鉛等危害人體的重金屬,以及與電子煙相似的毒性物質:多環芳香烴碳氫化合物。
國際上,香港、新加坡、澳洲均雙禁電子煙、加熱菸。新加坡一一年起禁售電子煙,2018年進一步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相關新型菸品」,除禁止進口、分銷及販賣,更禁止私人持有、購買及使用。日本是將「加熱菸」歸類於合法菸品,開放販售,但未滿20歲的年輕人禁止使用,至於電子煙尚未有明文規範,或是任何批准。
禁售細支菸,則是另一項爭點。衛福部認為,15公克以下的細菸因菸草含量較少、攜帶便利,易成為青少年接觸菸品的入門款,決定修法禁售。但民進黨立委楊曜認為,此舉是變相鼓勵消費者抽菸草含量較多的菸品,且與台灣細支菸使用者市場現況相違。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3月提出的評估報告,細支菸使用族群多為中年人士,平均年齡為42.5歲,僅5%細支菸使用者年齡介於18歲至24歲;目前也未有任何關於台灣未成年吸細菸的研究。
「以價制量」實證可有效控菸
衛福部修法上調合法吸菸年齡、嚴禁類菸品等措施固然有理,但在學者眼中,「以價制量」才是實證研究證明阻止青少年接觸菸品、逐步降低吸菸人口的最有效措施。
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李玉春分析,歷次菸捐調漲,皆使人均菸品消耗量顯著下降,例如2009年菸捐由10元調漲為20元,吸菸人口就由前1年的21.9%陡降至20%;2017年6月菸稅調高20元,更一舉降低國中生吸菸率達21%,顯示價格策略是最有效控菸策略,可惜在本次修法並未被討論。
事實上,根據陽明交通大學「菸害與酒害政策分析諮詢服務計畫」統計,國內紙菸稅捐占菸品零售價格的比率約為53.5%,不僅低於WHO建議最低75%的建議,也比亞洲的日本(61%)、韓國(73.9%)、新加坡(67.1%)、泰國(78.6%)都低。
李玉春指出,台灣的菸捐稅自2017年後就未調漲,但各品牌菸商5年來仍陸續調漲菸價,使菸稅捐占菸價比率進一步下降。為避免菸商超額利潤,建議政府未來調高菸捐稅,一方面達成控菸效果,同時也彌補因菸品銷量縮水而短少的社福預算。
李玉春說,2018年可歸因於吸菸的罹病人數超過150萬人、死亡人數逾2萬7千人,可歸因於吸菸的健保費用更高達4百億元,早已成國人健康與社會沉重負擔,且吸菸危害健康已是社會共識,即使是新型態菸品,也會增加未來物質濫用風險,應盡速推動以終止使用菸草為目標的「菸草終局」規畫。
中原大學生物科技學系副教授招名威則認為,政府可分階段採取更積極作法,例如打造無菸世代的紐西蘭,將從2024年開始分階段限制授權販賣香菸的商店數量,2025年減少所有菸草產品的尼古丁含量,2027年起,14歲以下的青少年將「終身」禁止購買菸品,政策雖然嚴格,但並非一步到位,讓人民與市場有緩衝期。
招名威指出,不只紐西蘭,新加坡、澳洲塔斯馬尼亞州皆宣布禁售菸品給2000年後出生者,值得尚未有相關宣示的我國參考。
政府朝向無菸國家的努力值得肯定,但除了鐵腕禁售新型態類菸品,更應比照歐美國家提出減少傳統紙菸的配套措施,訂定每年減菸目標,並藉由逐步提高菸稅捐,引導民眾降低菸品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