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立科大助理教授於2017年間,在臉書等社群媒體PO文指控前關貿網路前董事長許建隆的升等論文涉抄襲舞弊,遭許提告;記者報導後遭該教授撰文辱罵後也提告,法院依恐嚇等罪嫌判他拘役100天、
但訴訟並未落幕,關貿和許建隆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台北地院四月下旬判該教授賠償70萬元、刪除部分網路文章,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助理教授曾與許在同間科大任教,但他從2017年11年到隔年8月間,在個人臉書及臉書社團等處指控許的論文涉及舞弊,更揚言許找人「教訓」他,甚至宣稱許曾拿出3萬元禮券賄賂他撤案,而該禮券疑為關貿出資。
事後有媒體報導此案,該助理教授認為記者將他妖魔化,在網路上對撰稿記者進行人身攻擊,導致記者也告他加重誹謗。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該助理教授所述不實,去年依恐嚇、加重誹謗等罪名判他拘役 100天、得易科罰金10萬元確定。
許建隆和關貿則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求償,除要求該教授賠償名譽損失,也要求他刪除涉訟文章及刊登道歉啟事。北院審理時,該助理教授主張他提出資料是為了維護國家法益,也是為了揭露學術界買論文、賣學位的嚴重情況,更是維護了關貿的法人利益,反轟關貿告他不具正當性。
但北院認為,許建隆遭檢舉論文抄襲一案曾經過校方調查,當時未發現違反學術倫理事證,劉男當初也知悉此事,更曾簽下聲明書承認許的論文通過審查,並強調自己今後不會再對個人進行公開批評,卻依然上網PO文指控許抄襲。北院衡量各文章之侵權程度後,判他賠償70萬元,並要他刪除部分網路文章。此案仍可上訴,
「據悉,該助理教授也另涉訟,他曾撰文指稱另一名教授以化名傳述恐嚇等言論,案經對方提告,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但一、二審法院認為,他指述的內容並非全無評據,判無罪確定。」
許建隆是在2016年8月接任關貿網路董事長, 他未因捲入這起論文爭議撼動地位,在關貿網路整整主政4年多,直到2020年9月遭立委爆料而萌生辭意,請辭獲准後由總經理張陸生接下董座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