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券驚爆購地掏空弊端。調查局查出,康和證券「總裁」鄭國華、董事長鄭大宇父子,利用國泰世華銀行標售土地不良債權時,涉先用人頭低價購地,再用集團華和資產公司名義高價買入,導致康和2億元損失;調查局昨天搜索約談鄭氏父子,台北地檢署今晨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命鄭國華1千萬元交保,鄭國華偵訊前,還對媒體比出「YA」的勝利手勢,相當淡定。
另外,康和董事長鄭大宇、康和期貨董座康景泰各200萬元交保,華和資產公司總經理曾弘昌150萬元交保,同案約談被告包括華和資產董事長何啟瑞、董事凌秋華;鄭國華秘書鍾佩君、司機林清連、業務經理卓賢發訊後請回。
據了解,鄭國華在公司雖沒有掛職銜,但實際身分是康和集團「總裁」,出入配有司機,他今晨移送複訊時,身上行頭都是名牌,帽子是BMW經典M系列款式,圍巾則是這2年超夯的精品FENDI,身旁也有許多非調查官人員護駕遮鏡頭。
據調查,鄭國華於2006至2008年間,知悉國泰世華銀行標售台北市萬芳段不良債權土地,找來人頭以指定價格在法院買回,然後再將其中精華的「住三」土地,高價賣回華和資產公司,利用低買高買的手法,賺得上億元利益,這些錢疑流入鄭國華私人口袋,損害華和資產利益,且交易未在財報上揭露。
此外,華和公司名下另外擁有的台北市中山北路土地,原本已找好買家出售,鄭國華又利用相同手法,反向操作,找林清連先以低價向華和買地,再轉手賣給原訂買家,中間價差又達數千萬元,這2批土地買賣沒在財報中揭露,總計價差2億元,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等罪。
據了解,鄭大宇向檢調供稱,2006他人在美國,還沒有進入公司,相關土地買賣他並未參與,也不知情。鄭國華也否認有非常規交易。
康和證券今年初才上演兄弟爭奪經營權戲碼,最終由哥哥鄭國華出線,並成功將兒子鄭大宇推上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國華在集團內沒有任何董事或經理職務,僅有集團「總裁」身分,在集團大樓內擁有專屬辦公室,並配有私人司機。
▲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張宏業攝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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