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台的南迴搞軌案,大家還有印象嗎?這件15年前的奇案,讓當年的李泰安家,成了媒體日夜守候的「泰安休息站」。李泰安雖因殺人罪被判刑13年確定,目前仍在獄中服刑。不過,李泰安的辯護律師吳漢成,始終難以接受判決結果,站在證據會說話的立場,也為了心中的司法正義,他決定整理出版《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本書是位律師沉痛的心聲,揭發了足以翻轉案情的關鍵證據。
死者陳氏紅琛體內根本沒有蛇毒?
當時媒體上讓人震驚的描述,說死者陳氏紅琛體內驗出蛇毒,但吳漢成拿出疾病管制局在95年6月5日的回函,上面明白說明:「無任何出血性與神經性蛇毒」,檢察官在高院審理時,也承認陳女體內沒有任何毒物。
最後判決認定陳女死亡並不是因為被注射不明蛇毒,而是含酒精的液體,事實真是如此?或者陳氏紅琛真正的死因另有隱情?
當初法醫解剖後已經鑑定陳氏紅琛之死因為「多重創傷性傷害」,那麼在整個審判過程,為何法官沒有接受「陳女也有可能是意外死亡」的選項?書中也條理分析了脈絡。
吳漢成直白地說,這就是一個外籍配偶死於火車出軌意外之後所引發的案外案。案發後,沒有人追究莒光號翻車的真正原因,甚至陳氏紅琛在送醫後疑似醫療疏失死亡,卻糾結於鎖定李泰安犯罪,最終造成李家家破人亡。
照片翻拍自《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
既然案情疑點重重,為什麼15年後才出書?
為什麼是15年?這不是隨便決定的。15年後,已經不會有干涉司法審判疑慮,身為律師,吳漢成自然清楚。
在吳漢成眼中,這個案子沒有人搞軌,只有人刻意搞鬼:完全可以合理懷疑,是當年檢警在限期破案的壓力下,造成了冤案;再加上檢警影響媒體報導,媒體報導影響法官審理心證。
照片翻拍自《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
回首搞軌案,事實到底是什麼?
2006年3月17日,臺鐵96次莒光號列車,由臺東開往高雄,在行經內獅車站與枋山車站間,因鐵軌遭破壞而出軌,當時在車上的越南籍外配陳氏紅琛,受傷送醫後身亡,她是當時臺鐵知本車站售票員李雙全的妻子。
當時檢警認定李雙全和哥哥李泰安,為了7100萬的保險金,先破壞鐵軌使火車出軌,再毒殺陳氏紅琛。後來李雙全自殺,李泰安官司纏訟長達10年,最後被判刑13年定讞,兩人的父親李聚寶為證明兒子的清白辛苦奔走,在定讞前抱憾辭世。
曲折離奇的南迴搞軌案情,15年後,似乎並沒有隨著李泰安入監服刑而落幕,反而將因為律師出書重新掀起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