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來,一直有人寄望核四能早日完工運轉,挹注國內供電,但檢視所有客觀條件,連能否確認核四安全無虞,都充滿著變數,在三年內商轉發電的目標,更顯得不切實際。
在台灣,從來沒有一項公共工程,能讓正反雙方激烈交鋒超過三十年,且難有任何交集。位於新北市貢寮區的龍門核能發電廠(核四),是唯一的異數。
十二月十八日,史上首次針對核四進行的全國性公民投票即將登場,支持核四啟封商轉發電的提案方,希望透過這次投票,讓全民共同決定核四命運,一舉終結撕裂台灣多年的恩怨情仇;而長期主張「非核家園」理念的蔡英文政府,則一再強調,重啟核四不會是政策選項。彼此依舊毫無共識。
台灣社會對核四的兩極化意見,建立在對發展核電的利弊得失,以及核四廠本身安全性的截然不同認知上;而這些不同認知,多半來自核四廠身處的「特殊時空環境」。
835項工程、分包廠商逾500家,重啟維護都困難!
早在一九八○年,台電公司提出建廠計畫之初,核四就飽受批評。當年的立委與監委以核三廠預算不斷追加,質疑政府投資近一千七百億元的核四經濟效益不明;加上七九年發生的美國三哩島(Three Miles Island)輻射洩漏事件,也讓他們更關注核電廠發生意外帶來的風險,以及核廢料處置可能形成的生態衝擊。
八五年,行政院在民意代表強烈反對下,宣布暫緩核四;直到九二年,才以經濟發展與穩定供電為由恢復計畫,總預算則維持八五年版的一六九七億元不變,但是國內反對核四的聲浪,因為八六年蘇聯境內的烏克蘭車諾比(Chernobyl)核災而不減反增。
然而,到了核四主體工程實際招標的九五年,十年前評估的預算規模,早已不符當下物價;再加上台電將核四兩部機組裝置容量,由兩百萬瓩增為兩百七十萬瓩,進一步墊高興建成本,導致三家參與「統包標」的歐美廠商,開價都高出底價逾二○%,依法只能廢標。
在當時的社會氛圍下,台電判斷大幅追加核四預算不可行,決定將核島區設備燃料、汽輪發電機、主體結構等工程逐項「分包標」,並自行攬下測試整合重責以節省公帑。據台電統計,核四廠區分包工程八三五項、施作廠商逾五百家,情非得已的發包形式,為核四貼上難以擺脫的「拼裝車」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