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司法精神病房明年九月底才會開張,建置司法精神病院更得耗費五年以上,一直沉痾未解的精神科醫護職安兩大難題,目前都得先靠醫院自救。
「剛開始他還很激憤,談的都是妄想內容,後來他比較清醒時,才知道他殺了警察。」二○一九年犯下「台鐵殺警案」的鄭姓被告,是台中醫院精神科醫師蔡宏明在嘉義看守所的眾多病患之一。
與精神疾病患者近距離相處逾二十年,蔡宏明從菜鳥住院醫師開始,就定期到監所看門診,但鄭姓被告並不是蔡宏明碰過最具威脅的病患。
「病患手上拿著兩把菜刀,外頭站了七名警察不敢進來,還跟我說:『你是醫生,病患會比較聽你的話。』我只能硬著頭皮去安撫⋯⋯。」蔡宏明談起這段經歷時,仍心有餘悸。
儘管具備再強大的「心理肌力」,肉身也不可能擋刀,第一線醫護面對精神病患的暴力攻擊一直沉痾未解,尤其在執行「監護處分」的精神科病房更明顯。
- 監護處分:由各地檢署與當地醫院簽約,針對具精神障礙、其他心智缺陷或瘖啞犯罪者,判決無責任能力或限制責任能力,但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法院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監護處分配套不足
13家專責醫院仍無維安進駐
依據草屯療養院統計,近十年收治的二十九名監護處分個案中,病人安全事件共六十一件,攻擊占了近一半;但根據法務部統計,近六年發生在醫院內的傷人件數僅七件,精神科醫護指出,會有如此巨幅落差,主因是只有嚴重情形才會往上呈報。
且依據南部某精神專科醫院的病安統計,傷害事件平均一年高達五百件,該院醫護卻透露,這數值已經比其他精神專科醫院「低很多」。
「屏東挖眼案引發社會震驚,我也聽過醫療人員被挖眼的,還有病患吃泡麵吃到一半,潑醫護人員熱水。」談起精神科病房的種種,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打開話匣子。舉凡椅子、日光燈、筷子、牙刷等,任何東西都能被當成武器,精神科急性病房護理師彭一原也感嘆,「從事精神科護理行業,就得抱著『可能受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