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今天舉行全國黨代表大會。會中通過「2022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直轄市長人選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徵召,經中執會通過提名;非直轄市部分,爭取連任縣市人選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後徵召、非執政縣市則經徵詢或協調後產生單一人選,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後徵召;執政已屆滿縣市辦理提名初選。
依照條例內容,除了民進黨將執政屆滿的基隆市、新竹市、屏東縣3個縣市須辦理初選,其他縣市則為徵召提名人選。條例明定,直轄市長人選提名,由黨主席依徵召辦法提名,經中執會通過後徵召,徵召辦法由中執會另訂之。黨秘書長林席要說明,外界質疑徵召太草率,沒有黨內民主程序,但這次徵召辦法要由中執會訂定,會用什麼標準、程序來徵召中執會將另定之,而且主席提名之後,也還要中執會來通過。
會中通過的「2022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指出,為處理非直轄市中非執政縣市提名人選的徵詢、協調作業,條例明定,將成立「2022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來主責,選對會成員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常會同意後任命。
條例明定,選對會就可能提名人選,經徵詢、協調,考量選舉整體情勢,綜合評估各項因素後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協調對象對解決之機制有共識者,依其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若對解決競爭之機制無共識,由選對會依據選戰策略,綜合評估後向黨主席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建議。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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