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在英國格拉斯哥市(Glasgow)登場不到數日,已有幾個台灣應該學習的啟示。
首先,碳核算(carbon accounting)機制很重要。從現在開始,所有氣候承諾必須每年計算。為了評斷一國、乃至於全球的減排成效,必須測量二氧化碳與相關溫室氣體(如甲烷與氧化亞氮)的排放量。現在已有持續測量碳排放量的技術,許多國家也已經開始進行。
這對各國有何影響呢?首先,各國不久便無法拿「二○五○年前淨零」(中國是二○六○年;印度是二○七○年)當擋箭牌,認為未來十年可以大肆排汙。少了具體的年度減排目標,氣候承諾無異於所謂的「綠色空想」(green wishing),以為說到就算做到。聯合國最新氣候報告指出,未來十年(二○二○年代)是最關鍵的減碳期,決定了人類能否降低全球暖化的長期衝擊。
以氣候科學的角度來看,倘若全球未能大規模部署碳捕捉與封存技術,則每百萬噸的氣體排放量(尤其是二氧化碳)都會滯留在大氣中,在未來幾百年持續造成地球暖化與海平面上升,縱使未來幾十年努力減碳也無濟於事。
為求淨零,各國必須設定逐年漸進的減排目標,亦從應該先把握八○/二○法則(八○%的效益來自於二○%的行動),鎖定關鍵轉變,大規模落實。
台灣屬於出口導向型經濟,製造業是碳排放量的一大來源,其次是住宅與商業建築,最後是交通。數十年來,學術與政府研究對減碳措施已有清楚著墨,各界缺乏的是政治意願與急迫性。減碳工作如今有了急迫性,端看台灣有無政治意願。
第二,石油天然氣生產國必須控制甲烷排放量。現代技術已能從人造衛星感測個別油井的甲烷排放量,因此各國政府必須規範既有油井不能洩漏,並提供封蓋廢棄油井的資金。但農牧林業也會產生甲烷,因此即使是不生產碳氫化合物的國家,也必須密切檢視這些產業,並擬定出減排措施。台灣政府亦是如此,必須設下嚴格法規,確實執行,降低甲烷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