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遭罷免成功,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成爭議焦點,今日晚間顏寬恒在現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前主席江啟臣以及台中市長盧秀燕陪同下,將正式宣佈投入補選之戰。
在此之前,屬於「顏家」的戰爭早已開打!由於其父親顏清標22年來為大甲鎮瀾宮董事長,挨批長年集兄弟、宮廟與政治一身以謀取私利,不少聲音更質疑顏家是「綁架媽祖的神棍」,要求顏清標退出鎮瀾宮董事會。
一場地方型選舉,輿論戰場為何會是對準一間媽祖廟?而宗教信仰為何成地方政治角力的決勝關鍵?
權—信仰力成政治硬實力 更為兩岸的軟性樞紐
「熟識的人都知道,顏家的人只有在儀式上露臉而已,要的只是影響力而已。」一名熟悉台灣媽祖廟組織系統的人士總結,顏清標雖然擔任鎮瀾宮董事長22年,廟方實際金流與運作權力不在他手上,包含廟宇商標授權等皆由他人經手…
在台灣,媽祖信仰廣大的信徒結合台灣政治發展,發展為一套獨特的「媽祖政治學」,大甲媽祖遶境活動、參拜媽祖,從祈福求平安已演變成政治人物檢測人氣的場子,遶境廟方安排「抬轎」、「扶轎」與「護轎」,信仰力組織而來的群眾基礎,轉化為成台灣本土的政治實力。
此外,由於民俗佛道信仰中,台灣與中國的宗教互動也以媽祖信仰交流最早也最具規模,媽祖文化成兩岸緊張關係下的連結紐帶。
鎮瀾宮雖然非世界最大的三座媽祖廟(分別為福建莆田湄洲媽祖廟、天津天后宮和北港媽祖廟),歷史與「資歷」相對較淺。但,鎮瀾宮在1987年湄洲「媽祖成道千年祭」中,突破兩岸禁令,赴中迎回湄洲媽祖廟信物,透過與中國真正「祖廟」對接,成為台灣「正統媽祖」的代理人,在兩岸宗教交流上奠定自己的位置。
其中,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許銘坤正是「台灣媽祖聯誼會」會長,且同時擔任中國中華媽祖文化交流協會(為中國官方首個批准的全國性媽祖文化社團)的副會長,致力於推動兩岸媽祖文化機構,鎮瀾宮在兩岸的政治、文化意義與實力不容小覷,不僅奠定顏家的政壇硬實力,其政治影響力更是生意上的助力。
也因此,台中第二選區的補選,雖然鎮瀾宮廟宇組織動員系統與中二選區動員系統不盡相同,顏家在地方以信仰逐漸而起的政治影響力仍不容小覷。(顏清標如何成為鎮瀾宮董事長?詳見,媽祖遶境暫緩》現金、金條超過2億5、每年香油錢與遶境收入近億 揭露大甲鎮瀾宮驚人資產幕後)
今年4月的晚間11點,鞭炮、鑼鼓徹夜不斷,大甲鎮瀾宮媽祖9天8夜遶境慶典,先是總統蔡英文在內政部長徐國勇、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的陪同下,參加祈安典禮;晚上鑾轎起駕由前總統馬英九、台中市長盧秀燕、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扶轎,時任國民黨主席、前立委顏寬恒則在神轎旁護轎,藍綠白巨頭共襄盛舉,政治影響力可見一斑。
錢-宗教團體財產規範充斥「灰色」地帶 成各式財務旋轉門
據內政部統計,台灣立案的宗教團體中,宮廟與寺廟就超過1萬2千家,宗教財團法人也逾1700家,至於宗教社團法人也有近3000家。在台灣,並非每家都如鎮瀾宮一般有政治影響力,為何各地還是大小宮廟林立?
有地方人士受訪時直言,「宮廟本身就是一個錢袋子、管制不嚴格,用宮廟名義招小弟、養陣頭,地方老大等於可以用信徒捐獻養小弟;另外,宮廟的收據能透過浮開發票等手法洗錢,處理掉非法或幫派業務的黑錢,這已經是檯面下公開的秘密。
許多黑道老大、地方人士都改穿「西裝」,更需要洗錢管道將錢漂白。有些宮廟的神明商標、節慶科儀活動,都是有特定關係的公司承包,廟方的香油錢就順利轉出去了。如董事會大老的女兒的公關公司,錢進自家人口袋,或是讓地方某政治人物行銷承包,就當作另種形式的政治獻金」。
以大甲鎮瀾宮為例,過去曾有媒體報導,十餘年前光是現金和金條共二億五千餘萬元,這還不包括龐大的廟產,每年光是點光明燈、安太歲等收入就逾5000萬元,還不含其他信徒收入等。「大甲媽」歷經百餘年的鼎盛香火,到底已累積多大的財富至今仍是個謎。
然而,在宗教自由的大旗下,台灣對廟宇善款「監督」十分有限,也讓財務運作充斥灰色地帶。
熟悉宮廟財物運作人士直言,即使是規範最為嚴格的宗教財團法人,也要年收逾一億才會由主管機關每年找會計師查核帳目,但「帳上通常都很完整,機關頂多能揪小瑕疵,實際金流根本無從查起」。實務上,內政部也曾經接過不少檢舉案,宗教財團法人動用資金上與帳目有所出入。
香油錢、善款該如何運用?法規相關僅規範一定比例收入需要逾60%,其餘則無強制規定;內政部過去曾於2012年開放宗教財團法人可以投資股市、購買債券型基金,然而大型宮廟財務目前均未強制公開也無從查起。也因此,慈濟基金會才會在2015年爆發善款在海外投資美國證券、悟覺妙天禪師投資亞太財經公司等爭議。
近來,也有滿手資金宗教財團法人另成立基金會,基金會董事會成員幾乎一致,將財團法人香油技巧性「捐」基金會,在運用上更為「彈性」。
針對宗教團體的組織、財務透明與資訊公開上,行政院曾推《社會團體法》、《宗教團體法》進行規範,然而法規送進立法院後,在各式勢力的杯葛中石沈大海。至今,宗教團體還是僅受《人民團體法》、《民法》等相關法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