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男雙李洋、王齊麟,在東京奧運替台灣奪下了首面羽球金牌,賽後王齊麟更透露有意願代言「金牌啤酒」,雖然台酒董座丁彥哲表示,已在接洽中「樂觀其成」。
但由於李洋、王齊麟所屬的土地銀行是國營銀行,因此兩人視同「公務員」,依規「不能對外兼差」,對此行政院表示,會積極與財政部討論協調促成此事。
台灣菸酒公司今(2021)年作為東京奧運台灣代表團合作夥伴,日前推出金牌奧運應援罐,為國手們加油。
在此次羽球男雙奪金的王齊麟,賽後接受專訪時透露,有發現這次金牌啤酒配合奧運所推出的包裝,感覺很酷,如果有選擇代言產品的機會,他蠻想代言金牌啤酒,但話才剛說出口,隨後他也坦言「感覺自己沒什麼資格代言產品。」
▲王齊麟、李洋與教練陳宏麟,在羽球男雙成功奪金後,在賽場上合影留念。(圖片來源:取自土地銀行官網)
不過王齊麟的這番話,台酒董座丁彥哲聽到了,表示只要李洋、王齊麟兩位選手檢疫期滿後,會進一步接洽代言一事,希望促成「金牌配金牌」的雙金牌代言。
問題來了,由於麟洋兩人所屬的球團是歸在土地銀行,而土銀又屬於國營事業,因此兩人身份被視為公務員。按照《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員工不得在外兼職,所以不論飲品、運動器材等代言邀約,麟洋兩人及土銀都不能接受。
土銀高層表示,如果是透過銀行「指派」方式,讓麟洋兩人為同樣是「國營事業」的台酒公司代言,或許有討論空間。不過,就算兩人有兼職收入,還須得歸公繳回或者捐贈給公益基金會,也就是說,辛苦為國奪金之後,又替國營代言的李洋、王齊麟,代言費半毛都拿不到。
同樣為羽球奪牌選手的球后戴資穎,所屬的合作金庫因為已經民營化,所以在代言方面自由度較高。
▲(圖片來源:截自谷歌地圖)
財政部對此回應,《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為的是防止「高官兼差」的問題產生,不過對於金牌選手因此損失額外收入,會向相關法規主管諮詢。
行政院也表示,會積極與財政部討論後,協調促成此事,讓國手可以保有代言權,又不會與原訂法規衝突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