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颱風來勢洶洶,預計本周影響北部,有勞工好奇,受到疫情影響,許多事業單位改採居家上班,是否可放「颱風假」 呢?
勞動部強調,「颱風假不是假」,而是因應外出的天然災害風險,但如果勞工原本就在家居家辦公、沒有外出風險,提 供勞務沒有困難,則仍要依原規定提供勞務。
依照勞動部公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 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 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颱風假不是假,依該天然災害勞工出勤要點指出,未出勤為了保護勞工生命安全及兼顧事業 單位營運需求,包括當地主管機關路途主管機關宣布停止上班可以不去雇主可以不去出門有風險,如果在居家提供勞務沒有 出門沒有風險,沒有出門沒有風險、勞務提供沒有困難,自然就要依原約定提供勞務。
黃維琛提及,該要點不僅颱風,包括地震、土石流也有,如有勞工家中附近有土石流,但未影響住家也仍要提供勞務、依約 工作;但該要點也提及,如果工作地雖未宣布停止辦公,但可能如住家積淹水等,則可以拍照證明向雇主說明無法提供勞務 時,也可依該要點不提供勞務。
※本文授權自中時電子報,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