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必然是提升公司治理一定要走的一條路,不可能不考慮視訊會議。」政大法律系教授方嘉麟劈頭就點出世界趨勢。
今年五、六月的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旺季,受到台灣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影響,大多數股東會都開不成,主管機關金管會雖然公告可延至七、八月,但如今三級警戒延長至六月二十八日,七至八月股東會能否開得成,不無疑問。
如果照現行的《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二規定,「……股東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股東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前二項規定,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不適用之。」二○一八年《公司法》大改時,「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也曾提出放寬視訊股東會的限制,當時未獲經濟部採納。
三年後,疫情在台灣肆虐,方嘉麟表示,現在是推動股東會數位轉型的良機,不需要一步登天,可以一步一步慢慢推,至少先修法給主管機關權限。
對此,金管會表示,目前正在研擬相關辦法,也和集保中心一同開發相關技術與系統,但如累積投票制的計算負荷、股東身分認證等,都還有軟硬體難關要克服,必須建構穩定的系統,才可上線採用。目前雖有多位朝野立委推動相關修法,但金管會對於視訊股東會,仍表示目前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除了技術尚待克服,尚有不少實務問題,限制開放線上股東會,包括台灣的股東會是許多公司派與市場派經營權角力的場所,貿然使用視訊會議,可能會增加股東會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