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提出「紓困4.0」方案,看似部部有紓困,細看卻不盡周全,被迫失業的打工族、去年受疫情衝擊的自營工作者、被迫休無薪假的勞工,各有卡關之處。
「老闆直接叫我不用來了!」小琪平日晚間及周末在一家義大利麵店跑外場,北市府於5月20日宣布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後,老闆便取消了她至月底的排班,6月不用再去上班。少了約1萬8千元打工收入,房租已捉襟見肘。
在賣場負責理貨的阿國,每月排班160個小時,5月有2萬多元的薪水,直到最近賣場採取分流措施,6月排班被砍到只剩30小時,薪水剩5千多元。他正考慮離職,但不知道下一份工作在哪裡。
80萬名計時、派遣者
領不到補助恐衝擊生活
6月3日,行政院宣布紓困4.0方案,2600億元的預算,有734億元用於防疫,1866億元用於紓困,根據國發會估計,將有730萬人受惠,光是發給個人的現金紓困就占了1018億元。
然而,紓困4.0方案看似部部有紓困,卻仍有經濟弱勢族群未涵蓋其中。
第一類「漏網之魚」就像是小琪、阿國這樣的非典型勞工,還有在學校兼職的社團老師、在補習班計時制的解題老師、在藝文場館負責票務的人員等,全台約有80萬名部分工時、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首當其衝,他們無法獲得即時的現金紓困。
對此,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解釋,打工族若因疫情而失去工作機會,甚至對生活造成衝擊,可以選擇10萬元勞工紓困貸款或是公部門「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勞動部媒合公部門超過4萬個打工機會,每月最多可獲得12800元的薪資。
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祕書長謝毅弘提到,非典型勞工本身的勞動處境脆弱,若沒有現金援助,遭減班休息、解雇,恐怕難以度過難關。他認為,針對打工族或臨時工的紓困,應該直接由勞動部進行實質認定,只要申請人出具工時或薪水減少的證明,就給予相應的紓困補助。
第2類勞工則是受限於2019年所得限制。對許多小型攤販、商家或餐廳來說,因人數少於5人,而選擇自行向職業工會投保;但根據勞動部規定,若投保金額超過2.4萬元,2019年個人所得必須低於40.8萬元才能申請1萬元補助,使得許多店主及自由工作者無法受惠。
「營業額從去年3、4月開始萎縮,收入一定比較少。」開設手搖杯加盟店的吳杰穎在工會投保,從去年到今年,營業額不僅受到疫情衝擊,又碰上手搖杯競爭加劇,去年收入比前年少了許多。
除了勞動部,農委會補助農漁民的排富條款,也以2019年的年所得為標準,王厚偉回應,2020年報稅資料尚未完成,因此無法採計,仍須討論怎麼處理。
然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這番回應只是便宜行事的作法,同樣是紓困,衛福部的「擴大急難救助」即是透過國發會平台比對2020年的資料審查,其他部會應比照辦理。
第3類勞工是在公司投保,受疫情衝擊,正在放無薪假的受雇者。在才藝班擔任繪畫老師的楊靜瑜就表示,教育部宣布全面停課後,才藝班也跟著關閉,老師們被迫放無薪假,但她不知道能否申請。
針對受影響的事業,行政院提供2個紓困管道,若營業額比過去減少超過5成,則依全職員工數,提供企業每位4萬元的一次性營運補貼;若遭政府命令停業且無法再提供員工基本薪資,則提供企業每位1萬元的營運補貼,同時可替員工申請每人4萬元的薪資補貼後轉交給員工。
部分立委喊普發現金
受限預算,恐需再研議
上述受補助之企業,不能減薪、裁員、解散或歇業,若受衝擊而放「無薪假」,經業者向地方勞工局通報後,勞工可依每月投保薪資及減班後的差額,申請每月最多1.1萬元的薪資補貼,若沒有依法通報,則勞工可申請勞動檢查。
「這項規定考驗企業內的勞資關係。」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指出,若企業代員工申請4萬元的薪資補貼,卻沒有轉交員工,或是申請營運補貼卻仍裁員、減薪,會被撤銷或廢止補貼,但該員工實質上就領不到補助。
邱顯智提到,5月下旬來已接獲多起投訴,公司雖沒有放無薪假,卻要員工請事假或防疫照顧假,甚至要求自請留職停薪減少人事支出,遊走在法律邊緣,發放紓困的相關單位應主動稽查,避免一手拿補貼、一手迫害勞工。相關部會也都在紓困記者會提到,若雇主有違法行為,員工都可申訴或檢舉。
在就業型態多元下,許多受衝擊的勞工無法獲得紓困,為此,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都主張普發現金,然而邱顯智認為,國家預算規模有限,初期應先補貼需要的民眾與企業,才能真正幫助弱勢群體。若疫情進一步擴大,才考慮廣發現金。
紓困補助力求精準及公平,政府應針對有漏洞的方案改變審查規則,加強勞工權益保障,才能緩解民眾在疫情下所遇到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