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席捲全球造成國內移工數量減少,許多家事移工因此轉往待遇較佳的工廠任職。政府與其強力限制移工轉換身分,改善適度勞動條件,才能為弱勢家庭留住人力。
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各國紛紛祭出邊境人流管制,以阻止病毒傳播,過去1年間來台的外籍移工人數因此呈現萎縮。今年5月間台灣爆發本土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暫緩未持有居留證的外籍移工入境,使依賴移工的產業缺工情況更加嚴峻。
來台移工大致可分為在工廠工作的「產業移工」及進入家庭從事照護服務的「家事移工」2大類。當國內整體移工需求大於供給,就開始出現不同領域間的「搶人」現象,根據勞動部統計,光是今年1月到3月,就有1023名家事移工申請轉換為產業移工,遠超過去年全年的287人。
每位申請轉換工作的家事移工背後,可能都代表一個弱勢家庭,失去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助力,必須由家人負擔照護,罹患脊髓損傷的口足畫家高淑專,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初,家裡印尼移工找到工廠工作後,希望我配合申請轉換,我不答應,她就以不幫忙洗澡、不準備飯菜來抗議,逼得我只好去辦轉換,她離開後我又等了3個月才有新移工。」她說。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子法,對於移工轉換身分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立場,移工必須取得原雇主同意,才能申請轉換。因此不少有意換工作的移工,會以負面手段逼迫雇主就範;立委蘇巧慧、吳玉琴都曾接獲民眾陳情,指家事移工透過移工社群找到工廠工作,隨即以怠工、騷擾雇主方式迫使原雇主主動解約,或不告而別成為逃逸勞工,詢問勞動部如何因應。
限制轉換身分 無助改善現狀
勞動部長許銘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將研議修改轉換規則,規範家事移工不可直接轉為產業移工。但移工團體批評,勞動部提出的「緊縮轉換許可」,並未認清問題本質,完全無法改善現狀。
「家事移工不受《勞基法》規範,薪水低又要整日待命,勞動部進一步限制移工跨業轉換雇主,形同強迫移工接受惡劣的勞動條件,讓移工與需要照顧資源的家庭弱弱相殘。」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認為,勞動部若採「圍堵」政策,只會讓失聯移工數量增加,弱勢家庭仍會面臨無人可用的窘境。
比較家事移工與產業移工的勞動條件,產業移工的工資、工時與休假受《勞動基準法》規範,完全比照本國勞工,目前最低薪資為每月2萬4千元;家事移工分類下的家庭看護工,勞動條件則由雙方勞動契約自行訂定,而依照勞動部與東南亞各國的協議,月薪不得低於1萬7千元。
據勞動部2020年公布的調查報告,台灣目前約有25萬名家事移工,平均工時達10.4小時,其中高達3分之1的移工在3年內完全沒有休假,且因工作場所封閉,容易遭受性騷擾等不當對待。
相較於香港境內39萬名家事移工與本地勞工,勞動條件同樣受《僱傭條例》與《僱員補償條例》保障,例如雇主必須支付最低工資、投保工傷補償保險,且每周至少有1天為休息日。相較之下,台灣的家事移工處境確實需要改善。
提升保障、補助 可為方向
家事移工的薪資待遇與勞動條件不如人,直接導致失聯移工問題,內政部去年就在立法院提出的報告分析,若要從源頭改善失聯移工,應調整最低薪資,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
陳秀蓮指出,家事移工與產業移工的工作型態不同,民間團體早就在2004年提出《家事服務法》草案,明文規定家事移工的工時上限、休息時間等條件,但並未完成立法,「未來無論是納入《勞基法》或是新訂《家事服務法》,提升家庭看護工的勞動保障,勢在必行。」她說。
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顧問張姮燕指出,重症或失能者家庭薪資未必能提供與工廠相同的薪資與福利,勞動部可利用工廠雇主所繳交的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照顧重症家庭的家庭看護工薪資。
在未完成修法的當下,吳玉琴認為,勞動部短期內可參考衛福部在醫師納入《勞基法》爭議時的經驗,先研議、發布勞動指引,保障家庭移工權益。蘇巧慧則指出,若移工申請轉換雇主,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必須在3個月後才能新聘移工,這段空窗期經常讓被照顧者的家庭忙得焦頭爛額,勞動部應檢討縮短至1個月,減少原雇主的壓力。
張姮燕認為,衛福部的長照資源也應被整合進來,雖然自2018年至今已推動「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並於2019年放寬申請限制,讓聘請移工的家庭申請,但每年僅有21天的額度,根本撐不過3個月的空窗期,應該擴大服務範圍或縮短空窗時間。
針對立委與民間團體提出勞動指引、《就業服務法》修法建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施貞仰僅表示,相關修法正在研議,待疫情緩和後將與雇主及移工團體開會協討論,不過家事移工的工作場所主要於家庭內,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不易釐清,推動專法或納入《勞基法》仍有困難之處。
短期來看,台灣受到國內外疫情衝擊,移工短缺且人力集中於工廠;長期來看,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的台灣將有愈來愈多的長照需求,政府應增強勞動保障,整合長照資源,才能留下移工,解決缺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