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接種COVID-19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並保障疫苗接種者權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自即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
關於接種疫苗假的幾個問題,台灣唯一曾歷練法官、勞動局長、金控公司董事職務的陳業鑫律師,為各位讀者解答如下:
為何要設「疫苗接種假」?
由於疫苗開打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發現,大約有7到8%民眾接種後第一天會因身體不舒服而無法工作,對此,指揮中心與勞動部共同研議疫苗接種假,研議過程因是否應給薪而卡關已久,懸宕將近一個月,今天終於有結論。
疫苗接種假可以請多久?
指揮中心今宣布,即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從接種日到隔天24時止都可申請,無需就醫或檢附證明。亦即勞工自接種當日至隔日晚上24時止,最多可以請假二個工作日,不用上班。例如5月6日接種,勞工可以向雇主申請5月6日、5月7日連續兩天的疫苗接種假,在家休息緩解不適症狀。
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證明嗎?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說明,請假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申請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疫苗接種假有薪水嗎?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說明,此為不支薪疫苗接種假,亦即雇主沒有義務給付申請疫苗接種假勞工的薪資。
不過雇主必須注意,不得因此扣發勞工全勤獎金,也不得因此對勞工解僱、減薪或為任何不利處分。
勞工接種疫苗只能請疫苗接種假嗎?
不是的,這是給勞工多一個選擇。若勞工用自己的特休假進行疫苗接種,並無問題,而雇主必須給予請特休假進行疫苗接種的勞工薪資,則屬當然。
若勞工接種疫苗後出現不適症狀,甚至需要超過兩天以上休息不能到班,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請病假,依該規則第四條規定,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雇主仍必須給予半薪,請特別注意與無薪之疫苗接種假不相同。
作者簡介_陳業鑫律師
台灣唯一曾歷練法官、勞動局長、金控公司董事職務的律師,有著自各個角度觀察勞資糾紛的豐富經驗,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金融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為主要執業領域,目前並擔任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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