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動機車龍頭Gogoro(睿能創意)研發前主管林松慶與人資部門前主管凃志傑出走自立門戶,遭到前東家控訴其違反競業禁止條款,以及禁止挖角條款等,求償金額高達1000萬元;只不過,法院認定惡意挖角事證不足,加上競業禁止條款未給予補償措施,判決睿能敗訴,林松慶和凃志傑二人免賠。
林松慶於2013年受雇於睿能,任職期間最高職位來到動力系統部門資深協理,被內部稱為首席馬達大師,手上握有公司大量的核心營業機密;之後在2019年離職另創辦了LSC湛積公司,林松慶本人擔任創辦人暨執行長,湛積主要為客戶提供電能動力系統解決方案,包括系統整合、設計、資料處理等,盼能促進台灣電動產業的發展,團隊只花1年的時間,估值即上看10億元新台幣。
湛積成立後,立即有數名睿能的工程師跳槽,接續也愈來愈多Gogoro研發人員跳槽,最終睿能忍無可忍出手提告林松慶與凃志傑,控訴2人違反《營業秘密法》、競業禁止和禁止挖角條款,求償800萬元。此外,睿能指出。林松慶在離職時即關閉了薪轉帳戶,導致公司無法匯給他競業禁止補償金,因此睿能轉向法院辦理提存285萬的競業禁止補償金,而林松慶卻未履行當初雇傭契約中的相關義務,因此要求其返還當中的200萬元。
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定睿能無法證明林松慶、凃志傑有惡意挖角行為,且依據睿能提出的離職申請單可看出,跳槽員工的離職原因尚包括家庭、健康與個人職涯規劃等因素,皆未提及被惡意挖角,且有員工證稱「睿能工作環境不如個人預期」,才有離職念頭,因此不能認定林慶松或凃志傑挖角,判2人免賠。
此外,睿能主張有與林松慶約定補償金,並於前年6月向新北地院提存285萬餘元;但北院依據雙方對話紀錄,認定顯然未達成共識,因此補償並未成立,該競業禁止條款也無效,睿能請求林松慶給付200萬元無理由,判決睿能敗訴。
針對營運項目是否會受影響,根據《鏡週刊》報導,湛積發言人林緯泓強調,「自始自終都沒有做電池,湛積做的是電動載具電能化平台。」期望未來不只能滿足二輪車需求,也能應用在三輪與小四輪車上,市面上討論的車聯網,也是平台的發展項目之一。得知判決結果勝訴,林松慶也直言「感謝司法公正判決,希望認真為台灣未來發展電動載具動力平台的人,不要再被汙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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