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大了!一名在台積電工作長達30多年的張姓工程師,因長期家暴,妻子受不了於2019年訴請離婚,法院判工程師必須賠償妻子4600萬元。但工程師不願分妻子這麼多錢,故意脫產,將383張台積電股票以200多元賤賣,還將錢匯到海外帳戶。昨(29)日被新竹地院認定隱匿財產,裁定管收一個月,這也是首件夫妻離婚脫產,遭法官當庭管收的案例。
根據判決書,張妻控訴,前夫有錢買雙B轎車,卻不願為了孩子考試需要購買手錶,還在深夜闖入房間對她鎖喉,並恐嚇「你再說像今天的賤話,就是自己想被揍」,長期家暴讓她身心俱疲,決定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審理後,除判准告訴人之離婚請求,同時判處張男應賠償100萬元,並分配剩餘財產4500萬給原告。
不過張男認為自己持有的台積電股票是因工作表現員工分紅配股,及歷年股息股利配股而來,與妻子無關,家暴也只是偶發事件,不願分這麼多錢給妻子,便將手頭上383張台積電股票,以200多元的低價賤賣,匯往新加坡的戶頭,讓前妻拿不到錢,只能提告。
新竹地檢署查出,上述財產處分時間在告訴人取得執行名義前,雖然導致女方債權無法獲償,但依法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不過,離婚成立之後,張男把BMW轎車變賣過戶,並從銀行存款匯出187萬元,還把2張共200萬元的保單解約,所得全部轉移到星國戶頭,已構成刑法的毀損債權罪,因此依法將他起訴。
新竹地院審理後,裁定管收張男1個月,並要張男只要願意還錢給妻子,或提出有效的還錢計畫,就可隨時獲釋。而近期台積電股票狂漲,一度飆到625元,儘管1月29日收盤價跌回591元,但張男為了脫產賤賣台積電股票,真的是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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