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基會針對雙北地區通路所販售的嬰幼兒米製品進行重金屬抽查,結果發現有4件產品鎘含量超標,且原料產地均來自「台灣」的優質米,吃多恐對孩子的腎及骨骼造成損傷,恐成「海綿寶寶」(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俗稱「漸凍人症」)。
對此,食品工廠業者對外表示,將追查「原料」;不少專家學者也主張,米餅類食品加工過程,金屬類汙染機會不大,認為問題可能在原料端,這也使得台灣農地的土地汙染問題備受關注。
事實上,重金屬汙染農作物事件,在台灣並非首次出現。
1982年,桃園觀音鄉傳出違章工廠排放廢水含鎘,造成鄰近農田種出鎘米的消息,緊接著彰化縣、台中縣、雲林縣與桃園縣,都陸續傳出鎘米事件,這些零星散佈在農地間、未登記或臨登的工廠中,包含了電鍍、金屬表面處理業等中高汙染工廠。工廠廢水就近排進灌溉渠道,在灌溉與排水系統不分流的情況下,長期流入台灣農地,連帶也讓地上農作有重金屬超標疑慮。
據統計,全台農地約80萬公頃,汙染潛勢比較嚴重的農地約2萬公頃,環保署已調查約1.6萬公頃,有近1000公頃,因電鑄廠受汙染。
此外,地球公民基金會以農業試驗所「土壤品質及生產力調查」資料統計,2016年,全台含有金屬等含量超標的資料共有1111筆,即便刪去地理位置重複資料,也有993筆。
農地工廠數量連政府也無法掌握
據統計,2015年至今,農地汙染場址增加了1615筆,農地汙染至今仍未受到有效控制。
不過,台灣農地上至今有多少違章工廠,連農委會、經濟部與各地方政府也說不清。
農委會曾於2017年以空拍圖比對、輔以少量人工抽查方式,盤點出全台農用土地上有13萬4000多間違章工廠;經濟部隨即否認農委會數字,對外稱僅有3.8萬家違章工廠。由於雙方數據落差過大,經濟部隔年再委託各縣市政府,以實地田間普查方式統計,於2017年對外公布全台違章工廠約有4.3萬家。實際數字為何?至今無相關單位能統一對外說明。
取締成效違章工廠 每年至少新增100多家
蔡英文政府上任後,宣布於2016年520後興建的違章工廠,需即報即拆,並於2019年通過《工輔法》修正案,賦予中央斷水斷電、拆除違章工廠的權限。
但環團統計,520後新增的農地違建,就有近500家,每年平均增加100多家。
另一方面,農委會也僅在2018年宣示性拆除16間違章工廠,後續便無下文。今年三月宣示加強取締至今,也僅有14家被斷水斷電、實際由政府拆除者僅3家。
埋暗管、排毒水 中高汙染產業有機會就地合法
農地上的違章工廠,由於不受任何法源約束,也不需要符合環保規範加裝排汙處理設施,工業廢棄物、廢水,有的就會在夜間偷排,直接流入隔壁田間。
經濟部試圖在2010年將未登記的違章工廠納管,全國共計有7338家工廠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其中有中高汙染288家*。
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中高汙染工廠部分,綠盟參加總統盃黑客松提出不同統計數據。綠盟利用政府開放資料找出4841家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的農地工廠,其中477家屬於中高汙染行業,109家是有環境違規紀錄的低汙染工廠。而中高汙染及有違規的工廠家數最高的縣市,前兩名分別是台中170家、彰化132家。
位於彰化縣的儀彰企業工廠,原為未登記的中高汙染電鍍工廠,3年多前甫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卻在隔年度被發現工廠抽水池私埋暗管,偷排有害廢水,經檢測重金屬鋅濃度高達3300 mg/L、總鉻47.6 mg/L,分別超過放流水標準659倍、14.8倍,這些水早已嚴重汙染東螺溪水域和生態,沿線廣大農地也遭到汙染
經濟部今年進一步發布「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讓全國既有未登記工廠及已經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工廠「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只要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就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未來即可就地合法。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名單中赫見儀彰工廠,且經濟部正在「會勘中」,未來有機會可就地合法。據了解,目前像儀璋這樣的中高汙染臨時工廠,有30多家正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 儀彰企業工廠遭檢舉,偷埋管線並偷排工業廢水。(圖:記者蕭婷方翻攝)
「等於是告訴企業盡量汙染沒關係,被抓到之後有改善就好。」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指出,特定工廠管理辦法並沒有排除汙染情節的工廠,甚至明文規定,就算汙染情節嚴重,被停工、停業,只要改善完成,復工一年以上,仍然可以申請地目變更。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進一步指出,部分被歸類為低汙染事業的工廠,實際上也可能因二氯乙烯、三氯乙烯汙染,造成用地被劃設為汙染場址。這樣的工廠有可能在一大堆的文書審查過程中,忽略汙染事實而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就地合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蔡佳昇也指出,特定工廠登記辦法雖然有環保門檻,但改善設施價格高,違章工廠多為中小企業,規模並不足以支應設施及處理成本,成效有限。
為下一代糧食安全把關 重新檢討農地工廠政策
針對農地工廠政策,日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立法委員洪申翰、王婉諭曾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應重新檢討農地工廠政策。事後,經濟部常次林全能及相關團體曾數度召開違章工廠協調會議。
會議方取得共識,經濟部允諾將陸續公開未登記工廠低汙、中高汙染工廠名單;至於核發特定工廠登記證時,針對中高汙染、及有實際汙染的工廠將嚴格規範。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張,農地工廠政策應重新檢討,主張核發「特定工廠登記證」過程必須納入汙染紀錄與實際汙染情況,有重大違規工廠也不該有就地合法的機會。
洪申翰則指出,地方政府與經濟部間矛盾,現行違章工廠拆除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處理,各縣市拆除預算常遭刪除,或消極處理;此外,違章工廠要合法,還需要地方政府端出輔導辦法,目前進度仍相當落後。
蔡佳昇則主張,違章工廠管理不應僅是「補破網」將其就地合法,應朝向遷移、集中廠區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