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台確定昨(11)日24時後,已在全台有線電視下架,不過日前已宣布全面轉戰YouTube,更號召支持者追蹤頻道,在12日前完成200萬訂閱,目前僅剩19萬訂閱就能達標。無獨有偶,NCC在臉書粉絲團「講古」,描述「網路不實言論」在美國的訴訟案歷史脈絡,被外界視為暗指中天新聞若在YouTube播放「不當內容」,未來可能還是有法可管。
▲中天新聞台執照12日凌晨零時起將被關台,無法在有線電視上播出。中天新聞舉行倒數42小時主播不斷電直播活動,播到52台變成黑畫面為止,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第二排中間揮手者)在晚間10點與中天新聞的主播們一同上節目。 (圖片來源:聯合報記者季相儒/攝影)
根據NCC今年提出的「OTT TV專法」草案,中天新聞台另起爐灶的YouTube,根本不會被納管,學界、業界都有聲音表示,中天新聞在有線電視消失,卻很可能「開啟OTT的新頁」,帶著大量「含金受眾」進入OTT市場,也期待中天新聞就此「大破大立」,走出新聞台新路線。
▲昔日理念主張不同陣營的名嘴彭文正(左三)上中天聲援。(圖片來源:聯合報記者林俊良/攝影)
NCC雖然未對中天新聞台的OTT新舞台表示意見,但11日下午一點半,卻在粉絲團貼出暗喻意味濃厚的貼文。
貼文指出,網路的崛起,使用各式網路平台已經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除了方便以外,也造成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網路平台業者是否須要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也成為熱門的話題」。
NCC表示,1995年美國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 訴訟案中,由於網路平台業者BBS未刪除不當言論,法院認為應當負責,關鍵就在於業者宣稱有不當言論過濾措施,卻未執行。但這也代表,如果平台業者根本沒有過濾措施,就不用對平台上的內容負責。
為了解決這個「不管者無罪」的不合理現象,美國於1996年通過CDA第230條,鼓勵平臺業者採取合理措施,過濾並刪除不當內容,只要有此措施,平台業者就無須對使用者張貼的言論負責。
NCC指出,目前,是否應修改或刪除上述條款,成為美國對於網路平台業者責任的焦點議題,國會並有許多法案提案,後續發展值得注意。
▲中天新聞台執照將到期,中天電視大樓前面聚集大批支持群眾到場聲援。 (圖片來源:聯合報記者季相儒/攝影)
▲中天新聞關台倒數,場外聲援民眾熱情加油打氣,氣氛熱烈又感傷。 (圖片來源:聯合報記者林俊良/攝影)
各位粉絲大家好: 網路的崛起,使用Facebook、BBS、Instagram等,已經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除了方便以外,也造成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網路平臺業者是否須要對平臺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也成為熱門的話題。 1995年美國S...
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佈於 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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