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歐陽娜娜於中國「十一國慶」獻唱《我的祖國》,引起軒然大波,文化部甚至警告,若違規將依法最高可處50萬元。國民黨立法委員陳玉珍,今(29)日對此表示,政府不先檢討表演環境沒做好,反而用威嚇恐嚇方式限制他們言論自由,沒想到一發言反遭網友砲轟,甚至連藝人黃立成、資深媒體人黃光芹也加入該爭議的戰局中。
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相關規定,及同法第90之2條規定,若歐陽娜娜赴中國獻唱《我的祖國》,被陸委會認定違反上述兩項規定,依法將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陳玉珍表示,國家及政府沒有辦法讓演藝、表演環境有良好穩定收入、充分發展的空間,迫使藝人必須到海外發展,然而此時,政府不但不能當這些演藝人員的後盾,反插自己國民一刀,還用威嚇恐嚇方式限制他們言論自由,非常遺憾。
陳玉珍更提出質疑,如果唱歌就能夠叛國,那總統蔡英文與許多民進黨高官唱國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時,是否也就等於認同國民黨了呢?她酸「還是為了領中華民國薪水不得已才唱國歌?」?
▲(圖片來源:打馬悍將粉絲團。)
而黃立成今凌晨也以藝人身分,在臉書上發文力挺歐陽娜娜,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政府並不非常支援我們的娛樂文化,我們站起來自己做,所以不要惹我們藝術家」。
隨著藝人赴對岸獻唱爭議歌曲爭議越演越烈,臉書粉專「打馬悍將粉絲團」反嗆陳玉珍,「玉珍,妳是把國歌當黨歌了嗎」、「那這樣要不要推動,改國歌,讓國歌國家化」?
黃光芹更以「你們這些藝人,別搞我們台灣」為標題,發文回擊黃立成。
她認為,歐陽娜娜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她的祖國,「fine!go ahead!她可以做選擇,但你們賺你們的錢,但別脚踏兩條船,當人家的統戰樣板,來吃台灣!」
黃光芹嗆黃立成,認為「藝人」身份高於一切,想替歐陽娜娜出氣,甚至可以認同混淆,而國人無權置喙,「藝人可以無祖國,請你們做出選擇,放棄中華民國籍,不要搞我們台灣!我們愛怎麼駡、就怎麼駡!不要惹我們!」
不過,黃立成稍早也在臉書表示,挺的是藝人的創作和表演自由,「我在台灣,我愛台灣,Taiwan numbe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