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菸民徵收的龐大菸品健康福利捐,事實上有大部分都是耗費在與菸品吸食欠缺實質關聯性的事項上。
從7月22日蔡英文總統專機返抵國門算起,「國安團購私菸案」已過了頭七。對於有興趣瞭解本案來龍去脈的社會公眾來說,在這短暫數日內,許多優質好文,值得一讀。 例如:針對「走私」與否爭辯,法律學者胡博硯迅速且清楚地撰文剖析了《懲治走私條例》、《菸酒管理法》與《海關緝私條例》各自適用範圍。
前檢察長凌博志在臉書發文大膽揭露本案調查局「羞辱式突襲」總統背後可能潛藏的政治意圖,指出整個調查體系不管老鳥或新進,大多數人信奉的是黨國優先於體制,意識凌駕於專業狀況,令人驚訝。而為何是與華航合作?查詢維基百科,又可上溯至1959年,政府與中國國民黨共同成立的那段黨國威權時期企業發達史說起。
總之,要門道的聽閱人,與其看電視裡若干欠缺專業背景的萬能名嘴乃至政治人物說書講古,倒不如上網閱讀這些深度文章,比較實在。
即將上路的108課綱,宣稱強調的不是記憶與記誦,而是統整思辨導向。堂堂國安人員,俸給也較一般常民百姓豐厚,為何仍要以身犯險,趁總統出訪之便夾帶免稅私菸?新時代的高中生,不能只是找出正確的法條,還要懂思辯背後結構性的成因。
尤其,根據華航最新提供資料,總統專機團購菸品紀錄最早可回溯到2006年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的群峰專案,當時數量還只有119條。往後2007年嘉欣專案、宏誼專案、第二屆群峰專案、2008年隆誼專案、蓮太專案、2009年敦睦專案、久睦專案的菸品數量都還在千條以下。
2010年馬英九任內的久博專案團購數量突破千條,達1683條,隨後幾次專機任務團購的菸品數量持續創新高。2014年興誼專案達1768條,2015年久揚專案近3000條,2016年馬英九任內最後一次出訪的久安專案3677條。這一路正向攀升趨勢,若以108課綱精神,必須要統整性地從這10幾年來我國菸民的地位與經濟負擔,一併思辯。
詳言之,走私作為一種古老的地下經濟,重點在於逃避各種地上化的稅賦雜捐,反映的是最原始的經濟市場供需。普羅大眾有需要的商品,就會有人以供給為業為生。只是,當地上化的稅賦雜捐越多越高,則地下化供給的誘因就越強越大。
連國安人員也藉機走私大量菸品,關鍵當然不在自用,而係牟利。背後癥結,在於菸品除了產銷成本與廠商利潤外,在「寓禁於征」思維下,菸品上面還堆疊了比一般貨物高的菸稅,2002年以後更加上了《菸害防制法》規定的菸品健康福利捐。
以這批免稅菸裡最大宗的七星來說,一條免稅菸價格大概是630元,台灣機場實際販賣價格為670元,而坊間便利商店一條七星菸則賣1250元。同樣是包含製造銷售成本與利潤下,坊間「已稅已捐菸」高出來近600元價差,就是21世紀台灣菸民哀愁的所在。一包原本可以用一個簡易菜飯便當金額購得的菸,在政府稅捐制度下,如今卻要兩個簡易菜飯便當才能換得,能焉不苦?
信奉健康至上主義者,或許會拋出「吸煙過量有害健康」警語,告誡菸民戒掉壞習慣,迎向健康人生云云。只是,抽菸作為人類古老的成人嗜好之一,從傳統燃燒菸品,到新興的加熱菸與電子煙,市場供需永遠伴隨著人類社會存在。尤其對於台灣菸民而言,以高額花費抽「已稅已捐菸」,更有一種特殊的榮耀。
近年來,政府光是從菸民身上收取的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年即達200、300億元規模。而這些鉅金,根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規定,50%需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及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
若從德國「特別公課」要求收入與支出間要具備合理正當聯繫性觀點來看,這樣的規定讓人困惑。人會生病,原因經緯萬端。全民健保的支出裡,跟吸用菸品有關者,邏輯上僅止於一部而非全部。而經濟困難無法支付健保費者,更與吸菸者無關。換言之,向菸民徵收的龐大菸品健康福利捐,事實上有大部分都是耗費在與菸品吸食欠缺實質關聯性的事項上。
再者,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後,長期照護變成政府重要施政項目之一。如前所述,健保制度照顧的是「病」,將菸品健康福利捐花在諸多跟抽菸無關的公衛開支上,已欠缺合理性。而長照制度照顧的是「老」,理應跟抽菸關連性更加遙遠。
有趣的是,《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所規劃的長照財源裡,最重要的財源收入是「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590元調增至新臺幣1590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目前長照發展基金8成收入來自於此,亦為晚近菸價持續攀升的成因。
由此觀之,「已稅已捐菸」雖貴,但是我國維繫健保與長照財源收支運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儘管十數年來備受菸害法令打壓限制,甚至電視八點檔的壞蛋可大方殺人放火侵佔公款,但絕不可抽菸。承擔如此公衛重責的菸民們,依舊忍辱負重,情意相挺這個國家,抽得光榮,抽得有社會公益性。
「國安團購私菸案」這個司法乃至政治事件,終究會隨著時間流逝而逐漸讓人淡忘。但菸民的哀愁與榮耀,卻是社會百姓的日常。執政黨層峰在危機處理之餘,也值得好好檢視一下菸民的真實處境。
作者簡介_羅承宗
於1973年台北市生。台大法律學士、碩士,輔大法律博士。現為南臺科大財法所副教授兼所長。主要關心學術領域為財政法、行政法、地方自治與娛樂法。著有《新世紀財稅與預算法理論與課題》(2011)、《財稅法制的新視野》(2016)等學術專書。同時亦為 ACG、GUNPLA與 Big Scooter 愛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