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郵政物流案爆出爭議,對此PChome董事長詹宏志還連續兩天砲轟,直指背後有「黑手」介入,不過今天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就在臉書上以「詹宏志,還輪不到你發怒!」一文,來點出當初「林口A7區段徵收案」的徵收制度「有問題」。
徐世榮在臉書上表示,除了中華郵政園區招租惹議外,現在在各大報都能看到建商推出的「北台推案王A7新市鎮」的大篇幅廣告,這兩者皆是建立在當初「林口A7區段徵收案」之上,而現在所產生的諸多弊端,其根源乃是區段徵收制度,這時很需要我們社會對於區段徵收制度再予審視與反省,而他長期主張區段徵收制度是個違憲的制度,應該儘速予以廢除,「林口A7區段徵收案」又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徐世榮表示,若就「林口A7區段徵收案」本身,更是創下許多記錄。
第一,它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速度最快的土地徵收案,都市計畫變更及區段徵收案通過,合計約只花費二年半的時間。這是因為馬英九總統及吳敦義副總統要競選連任,政府各單位都完全予以配合,皆是用特急件處理。
其次,為了更要加速時程,這個區段徵收案運用了一個很新(狠心)的體制,叫做「預標售」,即縱然人民還擁有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地政事務所的土地登記簿上也依舊是登記人民的名字,而人民也還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但是政府卻已經把人民的土地預先標售給財團及建商了,很遺憾地,憲法第15條財產權應與保障的規定形同是廢文。
第三,這一切乃是當時政府宣稱要解決年輕人的居住問題,大張旗鼓的推動「合宜住宅」政策。然而,總徵收面積為236公頃,其中作為合宜住宅使用的土地面積竟然只有10公頃,僅佔4.2%,顯然合宜住宅只是一個幌子,其真正的目的乃是藉由政府的公權力,剝奪人民的土地,並移轉給建商及財團。
最後,這個「合宜住宅」政策產生了嚴重的弊端,內政部營建署葉世文前署長因為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而被判刑,高等法院日前(5月13日)裁定葉世文應合併執行14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但是,官員的被判刑卻沒有讓政府及社會重新再反省林口A7區段徵收案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最底層人民的權益依舊是完全被犧牲及漠視。
文末徐世榮也指出,最應該發怒的應該不是詹宏志,該是龜山牛角坡土地被徵收戶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