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女襄理張秀米濫用客戶名義盜領1億多元,犯罪時間長達14年,檢察官昨天傳喚她開庭,諭令500萬元交保,張女覓保無著,被聲押,台北地院審理後凌晨裁准。
同案共犯張女丈夫翁明鈞、小叔余明滄也列被告,檢方訊後原各諭令200萬元交保,2人同樣覓保無著,遭檢方聲押,法院審理裁定翁收押,余聲押駁回,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張秀米自2005年開始,利用老客戶對她的信任,冒填提款單,侵吞客存款超過1億元,她盜領後,將錢匯入與翁明鈞、余明滄共同經營的豐茂國際公司。
張秀米對於被控盜領,坦承部分犯行,但檢察官懷疑她沒有全部吐實,先對相關帳戶凍結資金,再追查銀行內部有無共犯。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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