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是對「人」最基本的尊重,就連『不好意思,可以借過一下嗎?』這麼基本的事情,都需要尋求對方的同意,何況是當你要進入到別人的身體?」
近日勵馨基金會接獲多起大學生遭教授權勢性交的求助電話,上週適逢林奕含過世兩周年(4月27日),勵馨基金會在今天(4/30)召開記者會,再次點出權勢性交的嚴重性與司法上的問題,呼籲社會正視。
權勢性侵尤其難求助
權勢性交,特別是針對加害者與被害者有從屬上的關係及權力不對等的情況,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在權勢性侵中,多數被害者可能因「畏懼其權勢」、「擔心利益受損」、「擔心權勢報復」等等的因素,使得被害者在當下無法表達明確的反抗或拒絕,「但難道這樣表示同意,是合意性交嗎?那是因為他們不敢拒絕,害怕被報復或是關係生變而已。」
一年僅確判8件 權勢性侵難走進司法
就法律上的《刑法第228條》「權勢性交罪」,意義在於,即使當下被害人「未做出明顯反對意願」,表面上貌似合意的性侵案件,仍可以因為推斷加害者是利用「權勢、職務或不對等關係」而使受害者無法反抗,進而仍可以在法律上維持判定屬於妨害性自主罪。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從今年2019年1月到4月,短短的三個月間,共計有145件的性侵新聞案例,平均每天就有1.2則的性侵新聞,涉及權勢性侵的案例,就有94件,占比高達65%。
但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儘管現實中權勢性侵的比例如此之高,調查報告卻顯示,近五年來真正利用權勢性侵《刑法第228條》起訴的與判刑的案件數卻非常低,包含權勢性交、權勢猥褻及權勢性交未遂,五年合計竟然僅87件!
「其中以確判的權勢性交罪,每年平均只有8件。」
對性文化的不了解 造成了多次傷害
「到底『權勢性侵是什麼?』,不只學生不懂,連老師都不清楚!」台大性平會學生委員郭怡萱說,學生可能察覺的不對勁,卻不知道這就是性犯罪,面對形象良好的老師或教授,被害者往往也會質疑自己「是不是多想了」,甚至擔心求助後,會不會反而不被信任,而老師和行政人員的敏感度也不夠,無法主動協助處理,適當的給予幫助與指引。
「做為學生,我們要求校方應當好好正視這個事實:『性犯罪正在校園中悄悄橫行』,並加強學生、教師與行政人員的性別教育,營造友善的校園環境。」
然而在司法層面亦相同,前司法院大法官許玉秀表示,針對定罪構成要件部分,司法往往忽略了權勢中對被害者造成的心理壓力,與被害者受創後的身心狀態,「雖然司法官學院有相關的性別教育訓練課程,我們仍期望司法人員可以對於性文化有更多的了解與認識,才能隨時檢討法律的漏洞,並加以修正,這才是司法人員的職責所在。」
▲前司法院大法官許玉秀,於勵馨基金會記者會上公開呼籲。
終止黑幕性侵 呼籲檢討刑法第228條
勵馨基金會此次協同監察委員王幼玲與前司法院大法官許玉秀等人,一同提出呼籲,希望對於刑法第228條的「構成要件」提出檢討,並希望各級法院之法官應多加關注加害者與受害者,關係中權勢不對等的問題,並研擬出更明確關於刑法第228條中,所謂「利用」要件的定義。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表示,「在校園中師長利用特殊待遇或權力掌控這樣的手法,受害者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求助,所以真的不要忽略了權勢關係在性侵案件裡帶來的影響。」
提升性文化認知 ONLY YES MEANS YES
而對於社會大眾,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應該從教育做起,「我們希望讓更多人了解,面對性侵,不該只是NO MEANS NO,這只是消極教導我們保護自己,然而面對權勢,有時候我們無力保護自己,所以應該教導每一個人,不要成為加害者!ONLY YES MEANS YES,只有同意,才是真的同意。」
前司法院大法官許玉秀也大力支持上述觀念,「詢問,是對「人」最基本的尊重,就連『不好意思,可以借過一下嗎?』這麼基本的事情,都需要尋求對方的同意,何況是當你要進入到別人的身體?」
「如果不經詢問就侵害對方的身體,這表示了「沒有把對方當成人來尊重」,而是當作一種東西,洩慾的工具,而這是最可惡的事情。所以我非常支持,希望這個觀念不只大眾,司法人員在辦案的過程中,也應該要具備這樣的觀念!」
最後,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再次呼籲,打造更友善的社會環境,停止咎責被害者,打破「你為什麼不求助」、「是不是你行為不檢點惹誤會」、「一定是穿太少」等等這樣的性侵迷思,讓受害者理解這並不是他們的過錯,無須躲藏,才能讓性侵受害者更有說出口的勇氣。
而今周刊也推出一系列的數位專題報導,希望帶大家更深入的認識權勢性侵及台灣性文化的迷思,期待能為終止性犯罪一同努力!